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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名漫谈(二) 鳟与鲑

李思忠   

  1.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北京 100080
  • 出版日期:2000-06-15 发布日期:2000-06-15

A Casual Talk about Fishes' Names(2): “鳟”(zun) and “鲑”(gui)

Li Sizhong   

  • Online:2000-06-15 Published:2000-06-15

摘要: 一、古文中的记载
鳟 首见于《诗经》“豳风·九篇:有“九之鱼鳟鲂,我觏之子,袞衣绣裳”句。意思是说我用有九个袋子相连的小网竞捕到大鱼鳟和鲂;我们老百姓竟看到这样的贵人,穿着君王穿的礼服(上衣锈花曰袞衣,下身绣花的衣曰绣裳)!这是西周初成王时(公元前1026~990年)周公平定了东方要回西京时,洛阳百姓舍不得他离开,给他送行时歌颂周公的诗;所以后边还有两句“无以我公归兮,无使我心悲兮”,说周公不能不回去啊,可是回去就难再来啦,怎能不令我们悲伤啊!以后,《尔雅·释鱼》和许慎《说文解字》对鳟都有记载。许慎释“鳟,赤目鱼从鱼尊声”;李时珍《本草纲目》称“鳟鱼:赤眼鱼”。又引“孙炎云鳟好独行,尊而必者”,且说“状似(草鱼)而小,赤脉贯瞳,身圆而长,鳞细于,青赤章好食螺蚌”。鳟在现代鱼类系中属鲤科,即赤眼鳟。
鲑 首见于《山海经·北山经》载“敦薨之山敦薨之水出焉,……其中多赤鲑”。晋郭璞注“今鲐为鲑(音圭)鱼”。赤鲑即现今鱼类学中的弓斑东方鲑。其前背黑横带状斑和背鳍基黑色大圆斑边缘鲜鱼为红色,故名赤鲑。其实此类鱼在我国中文内记载很早,就是《易经》中记载的“河豚”或“河豚鱼”,因其体胖圆得名,两广及海南人们亦称为鱼或龟鱼。此类鱼肝脏及血液等有剧毒,所以东汉王充(公元27~约97年)在《论衡》书内“言毒”中即称“鲑肝死人”。的确如此。但只有中国渔民和受中国文化影响较深的朝、日及越南等渔民知道吃此类鱼时需清除其内脏及血液,或剖腹用盐腌后其肉方能食用。其肉很好吃,故有“拼命食河豚”的习语,此语既称其肉好吃愿多食,又警告人们如食时应小心,食用前务必向有食治此鱼经验的人认真学习,否则有被毒死的危险!
由上所述,可知鳟与鲑在我国记载很早,是两类不同的鱼。鳟是赤眼鳟,鲑是东方鲀。
二、近80年来“鳟”与“鲑”二字含义的变化
清朝末年中国政治腐败,国内爱国的知识分子很多人想学外国的长处以图祖国富强。杜亚泉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他自学日语,编著了动物学、植物学等书,在其主编的《动物学大辞典》(1923)中,将Salmonidae译为鲑科,将黑龙江水系等秋冬自海内溯河洄游产卵的麻哈鱼称为鲑,其中很多译自日文。后来我国水产界的前辈们大多曾留学日本,日本人将鲑科的代表属鲑属(Salmo),英文名trout常称为鳟,这样就把鲑与鳟混到一起了。
早在1950年,笔者拟《脊椎动物名称》中鱼类的草稿时,把Salmo,Salmonidae,Salmonoidei分别译为鲑属、鲑科及鲑亚目;鲑科中的Salvelinus,Coregonus及黑龙江驰名的Oncorhynchus分别称为红点鲑属、白鲑属及麻哈鱼属(是依满语音译)。《脊椎动物名称》稿经有关专家(1953年)在北京初审后分发国内各有关文教、研究部门征求意见。又经审查和综合整理修订。1954年夏参加中国动物图谱会议的专家们及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室研究人员参加最后审定,于1955年9月由中国科学院印出试用。以后被国内许多鱼类学家采纳,如王以康的《鱼类分类学,1958》;张春霖等合著的《南海鱼类志,1962》及《东海鱼类志,1963》;张春霖、王文滨(1962)在《西藏鱼类初篇》(动物学报14(4):529—536),将在亚东发现的Salmo trutta fario Linnaeus拟中文名为“亚东鲑”,李思忠等(1966)在《新疆北部鱼类的调查研究》(动物学报18(1):41—56)中记载有鲑科的哲罗鲑(Hucho taimen),细鳞鲑(Brachymystax lenok)及长颌白鲑(Stenoaus leucichthys nelma);1966年又在《动物分类学报3(1):92—94)将秦岭北麓黑河(属渭河水系)的细鳞鲑亚种订名为秦岭细鳞鲑(Brachymystax lenok tsinlingensis)等都是如此;我将哲罗鱼及细鳞鱼改为哲罗鲑、细鳞鲑,原因是这些鱼我国人们都很陌生,将“鱼”改为“鲑”更系统和易记,令人能顾名思义,并且我国西部山麓产的裂腹鱼属(Schizothorax)因鳞小有些当地人亦称为细鳞鱼,而将黑龙江等产的真正冷水性的细鳞鱼改名细鳞鲑(他们是冬季等水低温时索食、产卵),还可避免与裂腹鱼属的俗名相混(裂腹鱼类原是暖温带鱼类因喜马拉雅造山运动地势升高该处水温才较低,他们是当地水温较高时如夏季产卵冬季潜伏停食,故不是真正的冷水性鱼类);这是我个人建议的尝试,我高兴的是被《秦岭鱼类志,1987》、《甘肃脊椎动物志,1991》、《陕西鱼类志,1992》及《青藏高原鱼类系统分类,1992》等专著所采纳。
但也有些译著和教课书部分采纳上述意见,这也是很自然的事,百家争鸣是好事。例如《黑龙江流域鱼类,1960》将Salmo penshinensis Pallas译为堪察加鳟;《中国鱼类系统检索,1987》在鲑形目、鲑亚目、鲑科、鲑亚科、鲑属内的Salmo gairdneri Richardson及S.trutta fario Linnaeus却分别译为“虹鳟”及“河鳟”。对此我就感到有些不理解,为何要把鲑形目、鲑科、鲑属的亚东鲑改名河鳟?虹鲑改虹鳟呢?最近孟庆闻教授在她与苏锦祥教授等合著的教课书《鱼类分类学》(1995年12月)中,虽然采纳了哲罗鲑属、细鳞鲑属等汉文鱼名,但在鲑属中也只列有虹鳟与河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似乎还曾播称新西兰某处产鳟鱼(因虹鲑已被许多国家利用冷水资源引种移养);甚至前几年听说我国水产界喜爱养虹鲑的专家们要成立“养鳟学会”。如果这样,我们的《辞源》、《本草纲目》、《诗经》等都需改写或加注解释,岂不徒增许多麻烦?我并不主张复古,如鲑字改为Salmo属的汉名是可以的,因多年鲀类已不称为鲑,何况大家已沿用近百年。但鳟字迄今仍在沿用,因学外国科学而改其含义徒增混乱。并且鲑形目、鲑科有哲罗鲑、细鳞鲑、白鲑等,而鲑属却只有虹鳟及河鳟,岂不矛盾?因此我们分类工作者除了要研究物种的系统演化规律,及考证物种有同物异名和同名异物的责任外,订名时还应力求其系统化,令人能够顾名思义,使用方便,当然大家都已熟悉的物种名称也不要为了系统化而重新拟名,应力求名称稳定。遇到新物种需拟名,或已有的名称发现有大缺点时可以由有关机构组织讨论后公布使用,会较妥当些。是否合适,很希望有关领导机构及人士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