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术语

• 观点 • 上一篇    下一篇

“正名”与“从俗”——谈谈“约定俗成”原则的运用及其条件

林晔   

  1. 南京气象学院
  • 出版日期:1986-06-15 发布日期:1986-06-15

“Correct Terms” and “Follow the General Customs”:Talk about the Application and Condi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Established by Usage”

Lin Ye   

  • Online:1986-06-15 Published:1986-06-15

摘要: 对于一些已经相沿习用而又有争议的科学名词的审定,大抵有两种意见。极而言之,一曰正其名,一曰从其俗。去年扬州会议时,我曾粗浅地谈了对于这类名词术语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及在何种程度上使用“约定俗成”的原则,即在审定时要考虑名词沿用的广泛程度,是否已经在长期使用中形成或基本形成一种能够表达词义的共同认定,然后采取有所区别的办法——保留、并列、过渡、统一、改称——来逐一进行审定。
科学名词的审定,从总体上说,要名符其实、词符其义,清楚地表达出科学概念,这应该是没有异议的原则。但是对于上述那些习用已久而又表达不准或欠准的名词(约占名词术语总数的百分之几吧!?),局部来说,还得适当考虑运用另一个原则,即“约定俗成”的原则。顾名思义,运用这个原则,共同“约定”的形成是一个前提条件,没有这个条件,就不能考虑运用这一原则。而运用这一原则的目的则恰恰在于使审定的名词易于推行或者避免造成新的不统一,有利于名词审定工作总体目标的完成。
科学问题的争论,一类是非此即彼,不可能有什么折衷妥协。地之方圆、气之“空”否,均属此类。但另一类问题的争论,最后的解决却往往不是科学家之愿——找到一个“妥协点”。我想,科学名词的审定,特别是那些有争议而又在沿用的名词的审定,恐怕是属于这一类。举最近公布的“法定计量单位”来说,“压力”与“压强”(pressure)之争,工程界与物理学界各持己见,如果说物理学界是“正名派”,那么工程界要算是“从俗派”了。最后的结果是找到一个“妥协点”——两名并列而以前者(压力)为主。“公斤”之于“千克”、“公里”之于“千米”,并列或保留“习称”,也是一种必要的“妥协”,目的就是有利于整个体系的顺利推行。命数法中的京、兆、亿、万,兆大于亿,占已定之;稍前,一位一名,亿为十万,兆为百万(Million),“亿”未习用而“兆”借Million之西风而推广沿用;及后,大数命名不敷,万以上复定四位一程,万万为亿、万亿为兆,“亿”得以广泛使用而“兆”仍从旧习,大小颠倒,莫此为甚!难怪严老(济慈)要追问何时何部定此?!现在怎样解决呢?法定单位的词头及其说明中只得迁就千百万人的习惯用法——兆为百万;亿为万万。问题暂时得到解决。
从已经提出问题的一些气象名词来说,解决的办法是否可大致分为两类:
第一类,趋向于保留其习称。我想,是否又可再分为两种情况:(一)保留或基本保留习称,不强求“正名”——举Green house effect一词原先含义来说,用“温室效应”(或“花房效应”)这一名词已不能基本相应,但考虑到这一习称沿用已广已久,而且国外文献中这一名实不能基本相符的词还在广泛使用,为减少另定新词可能遇到的阻力以及避免新的不统一现象的可能出现,可否在习称的“温室效应”之前加“大气”二字,即定为“〔大气〕温室效应”或“大气温室效应”。这样,一方面可以使长期使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认定进一步明确并区别于狭义的“温室效应”,而且和国外文献及其汉译中仍在广泛使用的名词求得衔接。这里所说的“认定”,就是指应用于大气时,“温室”二字不过是借用于习称而已,实际上已赋于该词的“大气保温”的含义。还可以举一例,总辐射(global radiation)与全辐射(total radiation)在我国沿用已久而且已列入观测项目,我看实在没有必要来一个颠倒。global对应于“总”(短波辐射),total对应于“全”(长、短波辐射)不是也可以吗?况且total本来就有全体和总和二义,我们取这样的命名与国际规定并不相悖,因为赋于词的实际含义并没有变。至于“大气气溶胶”(Aerosol)一词有二含义是否要另立一词“气溶胶质(微)粒”的区别于“气溶胶”,这就涉及是否容许个别名词一词二义(在具体使用时加以区别)的问题。我看这种现象在任何一国的名词命名(更不要说一般的词了)中是难以完全避免的,问题是权衡另立新名的利与弊,因为一个词在使用时如果经常兼指二义时,另立一词有时也有其弊的。
(二)同义异词并列,暂不强求统一——例如,不同学界习用的名词,尽管含义相同或接近相同,若统一后使用上有所不便,可以并列使用。“亚热带”与“副热带(Subtropical)即为一例。近年来,“大气科学”(atmospheric science)一词使用渐多,它与“气象学”的蕴含基本相同而又有所差异,也不妨平行使用,听其自然(长期并行使用或一词逐渐淘汰)。“人工影响天气”(Weather modification)与近来已有使用的“天气导变〔学〕”,看来也各有优劣,在使用中劣汰优存,未尝不可。再如,“大气削弱”(atmospheric extinction)与“大气衰减”以及“大气消光”或属同义,或为近义(使用波段不同),是否可以先将同义的统一起来,近义的并列使用(尽管对应的英文词相同);类此,“削弱系数”(extinction coefficient)与“消光系数”以及“光削减系数”也可作类似的处理。还有,我国有些地名(如长江、西藏、台湾等)的外译,在国家还没有对一些习惯译名有统一规定之前,是否在一定时期内不作硬性处理为好。
第二类,趋向于取消习称或统一异称。这类名词,视其处理的难易也可分为:(一)用过渡的办法逐步求得统一——例如,“净辐射”(net radiation)与“辐射差额”(radiation balance)曾被误称为“辐射平衡”,(此词易与另一也译作“辐射平衡”的radiation equibirium相混淆),是否可以光取消“辐射平衡”,保留“辐射差额”,期望最后统一于“净辐射”。审定时可否这样列出:“净辐射(辐射差额,曾称辐射平衡)net radiation(radiation balance)”。“净辐射表”、“辐射差额表”及“辐射平衡表”诸词,因第二名少用,可只列“净辐射表(曾称辐射平衡表)net radiameter(radiation balance meter)”。“净总辐射”及“净全辐射”及其仪器可依此类推。
(二)有些名词术语,统一起来难度估计不大的,可一次统一(或注明曾用的异称)——过去的“同温层”改称“平流层”即其一例。“绕射”改称“衍射”,求得统一应该不难。有些同义异称,看起来存异已久,难得统一,但一字之差,似不必过于纠缠字面的本来含义,采取“从众”的办法取得统一。湍流、乱流、紊流(turbulence)一词三名,即其一例。尽管用“乱流”表达,含义的广延度较大,但“湍流”一词,比其他二词已使用更频,而且其构词能力也较强(如湍能、湍涡等),因此不妨统一于这一名词的名称,而不必多去计较其原始意义是动力的而不是热力的,因为人们现在使用“湍流”的概念时,动力连同热力的含义都被包含进去了。此外,应该统一名称的专业名词以及亟需统一译法的中译英气象名词,如逐条逐义审查,恐怕还有不少。现举例简列数条如下:

总之,在审定科学名词时如何具体掌握词符其义的准确性原则和一定条件下的从俗性原则,特别是出现矛盾时如何掌握和处理,是很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上述意见,很可能有考虑不周或错误之处,希行家们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