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术语

• 探讨与争鸣 • 上一篇    下一篇

“公益”浅说

龚益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 发布日期:2006-09-15

A Simple Introduction of the “Public Welfare”

Gong Yi   

  • Published:2006-09-15

摘要: 在概念化的时代,我们的生活中曾经有太多的口号,铺天盖地,司空见惯,虽耳熟却不能详。这是因为在那个时代,即便有头脑也不允许使用,即便有思想也谈不上交流。那些口号化的语汇,不过是从耳边吹过的风,只需要听听说说而已,全然不必放在心上。今天则全然不同。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了信息化的时代,科学的交流已经成为人类生活的共同诉求,因此,人们需要使用准确的术语,以便确切地表达各自的思想,提高交流的效率。从这种意义上说,为了跟上社会的发展,有必要对一些具有基础色彩的“社会术语”深加研究,明确其定义,以使其适应科学时代思想交流的需求。类似这样的词汇,例如“公益”“创新”“适用”等等,比比皆是,猛一听说,似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懂,细细追究起来,却又一片茫然。“你不问时,我全明白;你若问起,我不知道”。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本文试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公益”的确切定义,以此就教方家,抛砖引玉。
一、字面含义上的公益
以汉字的符号意义来说,“公”与“益”是两个主体。
“公”有4个义项:①五等爵的第一位。如《诗经·小雅·白驹》:“尔公尔侯,逸豫无期。”②公事。如《诗经·召南·采蘩》:“夙夜在公。”③公正无私。如《墨子·尚贤》上:“举公义,释私怨。”《韩非子·五蠹》:“背私为公。”④对人的尊称,如魏公、潘公等,以及对亲属的称谓,如祖父、父亲、夫之父等。
“益”也有4个义项:①“溢”的本字。本义为水从容器中溢出,引申为水涨,如《吕氏春秋·察今》:“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引申为增多、增长。引申为利益、益处,如《孟子·公孙丑》上:“助之长者,揠苗者也。非徒无益而又害之。”②补助。《战国策·秦策》二:“三鼓之而卒不上,于是出私金以益公赏。”③副词。愈、渐渐。④“溢”又通“镒”。重量单位,二十两为一镒。一说二十四两为一镒。又,米一升二十四分之一为“溢”,通“镒”。溢之言满也。按过于一斤十六两故曰溢。溢量大于斤量,故名溢。[1]
公益合成使用,是独立的词汇。顾名思义,公益即是公共的利益,是众人的福利。在汉语中使用的场合,公益常被用以指称卫生、救济等群众福利事业。例如,企业财务活动中有“公益金”,是企业单位、生产单位用来兴办本单位文化事业和公共福利事业的资金。社会生活中有“公共事业”,是城市和乡镇中供居民使用的电报、电话、电灯、自来水、公共交通等企业的统称。按1984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简明社会科学词典》中“公益金”词条: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中,从每年收益分配中提存或从其他来源积累,用于社会保险和集体福利事业的基金。如我国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益金系由收益分配中的提留数、队办集体福利事业的收入、上级无偿拨给的文教福利事业费收入等积累;主要用于军烈属、五保户、困难户的补助,社员因公伤亡的医药费和抚恤费,集体福利、文教、卫生事业的开支等。
与公益相对的是公害。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公害是各种污染源对社会公共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有的公害是由于对自然的不合理利用而造成的。日本语中也有“公害”。20世纪60至70年代,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日本列岛环境污染不断加剧,发生了一系列“公害”事件,成为“公害列岛”,成为“世界公害大国”。“公害”一词在日本有特定的含义,它与“污染”一词分别用于不同场合。在日本的《公害对策基本法》中将“公害”定义为:“伴随事业活动及其他人类活动在相当范围内产生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振动、地基沉降以及恶臭所引起的与人体健康或生活环境有关的危害。”在此定义下的“公害”是政府所实施“对策”的对象。在这个定义以外的一般公害还有食品公害、电磁波公害等。在日本,由于放射性物质造成的大气污染归属于《原子能基本法》管辖。[2]
英语中对应的公益,有public welfare和public good;公益性单位:welfare services。[3]按《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4],单词welfare有三个义项:①(个人或集体的)健康、幸福、繁荣等;②(对某群体的健康、安全等的)关心、照顾、福利;③(政府发放的)福利救济金(如对失业、伤残人士的)。单词service的原义是服务、用处、佣人、仆人;用作复数时常指政府或军队中的部门、公用机构、公共事业的业务或工作状况、维护、维修、礼拜仪式等等。
二、公益也需要有成本的付出
如上所述,所谓公益之“公”,盖指公共,意为属于社会的、公有公用的,例如公共卫生、公共汽车、公共场所、爱护公共财产。公园,是供公众游览休息的园林。公墓,则是区别于一姓一家坟地的公共坟地。因此可以说,公益是众人的福利。
“公益”的另一种运用,常与“志愿者”相联系,用来表示无偿的服务或其他劳动,例如公益活动、公益劳动等。在这种活动中,常常由服务者自己承担部分或全部开销和成本,包括智力、体力、时间和金钱。这其中隐含着一个经济学的基本道理:凡事均有成本。
谈及“公益”和“自愿者”,现今还有一个流行的说法,叫做公众参与。就其参与者而言,其主要的成分是在付出——并非仅指金钱货币,心智与时间甚至牺牲所谓的“方便”均在付出的范畴。这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参与行为,是善良人性与高尚人格的体现和完善。在“举手之劳”当中获得道义上的满足,表现出对未来美好世界的向往,同时也是对独立人格和个人理想判断的尊重与实现。
一般来说,所有热心公众参与的行为都是善良的。但是当人们发现自己对社会生活的参与趋于无效时,即使是善良的人也会考虑退出公众参与的行列。肯定会有这样一些人,他们由于信仰的关系宁愿牺牲自己的利益而让别人得到幸福,甚至不去计较自己的参与是否有效。经济学关于利益是唯一驱动的所谓“个人理性”假设(成本最小,收益最大)在这一部分人群中失效。这些人从自己的行为中获得精神和信仰方面的满足,同时也给世界带来友好和温情。道格拉斯·赛西尔·诺思(Douglass Cecil North)在谈到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时就曾经指出:“新古典派经济理论可以说明人民为其自身利益行动的行为方式;它可以解释为什么人民不为选举所惑;它也可以解释由于白搭车问题在个人利益受到忽视的地方,人民之所以不参加团体活动的原因。但是,它不能有效地解释这个问题的另一方面,那就是为自身利益算计的行为并不是动因。”[5]
总而言之,与其他人和经济行为一样,“公益”也需要有成本的付出。
三、公益的经济学解释
前面的讨论,应该有助于了解“公益”的基本含义。如果需要在更为严谨意义上给出关于公益的解释,则应借助经济学,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对“公益”进行界定和分析。
注意到“公益”概念的本质特点,具有经济学中所讨论的“正向外部性”,公益性的活动,通常具有市场失灵的倾向。
所谓外部性(externality),是指一个人的行为对旁观者福利的影响。一些活动给第三者带来了成本,叫做负向(negative)外部性,如污染;也有一些活动给第三者带来利益,称正向(positive)外部性。例如,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的成果的利益,更多的是为社会公众所获得。用经济学的语言来说,科学活动和技术努力具有“正向的外部性”,或称为“外部经济”的特点。由于他们的努力所导致的“知识溢出”,把福利或效益扩散到了整个社会。
与外部性相伴生的另一个经济学概念是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s)。市场势力(market power)和外部性是市场失灵普遍现象的例子。虽然外部性并不是导致市场失灵的唯一原因,但是所谓市场失灵,却是一个残酷的事实:市场就是市场,商品经济不懂得同情。“外部经济”,或称经济的正向外部性,可以为社会大众创造福利,却没有能力去改变市场规律的“无动于衷”。当经济活动表现出明显的外部性,通常倾向于伴随发生“市场失灵”。例如,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的人所付出的成本,往往不能完全地在他所从市场上可能得到的回报中获得体现。在这种时候,“有动于衷”的不可能是市场,而应该是政府,是真正代表着大众福利或基本利益的政府。反过来说,只有在此时“有动于衷”,政府的行为才符合社会公众的最大利益。
由此可以给出定义:所谓“公益性”,是指具有明显正向外部性、具有市场失灵倾向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性质特点。所谓“公益活动”,是以增加大众福利为目的,不能适用或者完全适用市场规则的经济行为;而所谓“公益性单位”,应该是以公众福利为经营目标、需要国家从税收当中予以支持的经济实体。
研究社会科学术语问题,必须遵循科学的原则,坚持科学的精神。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研究术语定义、推进术语规范,不是统一思想,而是统一表达。即以“公益”为例,我们关心它的确切定义,使更多的人对“公益”这个概念有统一明确的理解,但是却不能指望借此改变各人对“公益”的态度:有人热心公益,也有人不屑于此;义务劳动是“公益”,政府的善治和良治行为也是“公益”,甚至是更为本质意义上的“公益”。理解这一点,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说,实在是更为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