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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症”、“征”与相关医学术语规范用字的意见

陈可冀;董泉珍   

  1. 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 北京 100091
  • 出版日期:2003-12-15 发布日期:2003-12-15

Discussions on the Usages of the Chinese Characters“证(zhèng)”,“症(zhèng)”and“征(zhēng)”

Chen Keji,Dong Quanzhen   

  • Online:2003-12-15 Published:2003-12-15

摘要: 编者按 “证”、“症”、“征”在医学领域是使用频度颇高的三个(字)词,由于其音、形、义相近,因而在取舍时不易辨别。虽然在全国科技名词委公布的《医学名词》中已有规范,但在实际应用上仍然见仁见智、不尽相同。为此,本刊组织中、西医学界一些专家,就此三词据理辨析,以求正本清源,达成一致意见。本栏刊出后,欢迎广大读者来文来函,进一步发表意见。
在中文医学文献中,“证”、“症”、“征”三个汉字出现的频率颇高,而相关医学术语中这三个字的用法较为混乱,比如,“适应证”与“适应症”,“综合征”与“综合证”等等,没有统一的规范词汇,给医学科技读者和图书报刊信息媒体编辑人员带来诸多困惑和麻烦。为此,全国科技名词委事务中心通过《科技术语研究》编辑部邀请有关人员进行书面讨论,召开专题研讨会,希望就此确定比较科学、合理、可行的规范性术语,无疑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首先,我们有必要考查“证”、“症”、“征”三个字的有关字义、沿革和演变。“证”的繁体字是“證”字;商务印书馆1915年出版的《辞源》,“證”字的释义之一,“疾病證候也,俗作症。”“症”字,该《辞源》注解为“俗字,读如正,病之徵验也,古皆作證。”商务印书馆于1998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证”字并排(證),“症”字并排(證),意即“证”是“證”的简化字,“症”字在古时用“證”字;“症”的释义为“疾病:病症、急症、不治之症、对症下药”。“征”字并排(徵),“征”是“徵”的简化字,其释义是:①证明;验证:文献足征、信而有征、有实物可征。②表露出来的迹象;现象:征候、象征、特征。我们查阅《辞源》和《现代汉语词典》知道“证”、“症”、“征”三个字的读音均为zheng(“证”、“症”读去声,“征”读阴平声),三个字的字义既有相通,也有区别。这就可能是形成在医学术语中“证”、“症”、“征”用法混乱的原因。
建国以来,中医药学者逐渐一致地分别赋予了“症”与“证”的字义和概念,不可混淆使用。“症”指症状,就是病人的主观异常感觉,比如发热、恶寒、头痛、咳嗽、呼吸困难等;“证”指证候,医生运用四诊(望、闻、问、切)收集病人有关资料,根据中医理论进行分析综合,得出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病因、病性、病理和病位的概括,比如风寒感冒、风热犯肺等。现代医学有“症状”术语,而无“证候”概念。因此,在医学文献中,凡是叙述病人异常感觉等临床表现的则为“症状”,简略为“症”;在中医药学文献中,凡是概括病因、病性、病位、病理的诊断术语应作“证候”,简略为“证”。征(徵)字主要用作“指征”、“体征”等。
但是,在中医药学文献中,“证”、“症”、“征”三个字被混淆应用,其常见错误兹举例说明:“主证:头目眩晕,常因烦劳或恼怒而加剧,兼有急躁不安,面色时见潮红,失眠多梦,舌红苔黄,脉弦数。”此处“主证”应该为“主症”,即“主要症状”。又如“舌苔黄腻,脉象濡数,乃暑热夹湿之证。”此处的“证”字,应为“征”字,因为舌苔黄腻,脉象濡数是表明某个证候的征象、体征、特征。又如,“厥脱症的主要临床表现与现代医学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相似。”厥证与脱证均属中医的证候,应为“厥脱证”,而不能用症状的“症”。
在中文中西医学书籍文献中,还有一些由“证”、“症”、“征”三个字构成的术语,使用同样比较混乱。如何将它们统一规范,应该考虑术语的概念界定和词(字)义准确性,还有语言文字的词义演变;但也要注意词语的习惯用法和约定俗成,在不产生误解和歧义的情况下,不一定要改变原来一直沿用至今的惯用词语。这里列举一些常见医学词语进行讨论。
“并发症”,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九版《实用内科学》列举麻疹并发症有肺炎、喉炎、心肌炎、脑炎,其他;百日咳并发症:呼吸系统并发症、神经系统并发症、结核病恶化,其他。由此可以看出,并发症不是指并发的一些症状,而是疾病。在因特网上搜索“并发症”有58300项,“并发证”仅有599项,“并发征”则为97项。显而易见,“并发症”是习惯用法,其概念不会产生歧义和误解。
“综合征”,1976年香港出版《新英汉医学大词典》中syndrome一词的汉语释义为“徵候簇,徵状群,综合徵状,複徵,一起发生的一组症状,任何病况徽象之和,症状之複合。”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年第二版《英汉医学辞典》syndrome词条中文释义为“综合征”。《实用内科学》第九版统一使用“综合征”。因特网搜索“综合征”有89700项,“综合证”仅有801项。由此可见,“综合征”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术语。
“适应证”与“禁忌证”是两个反义词,前者在因特网上被搜索13400项,后者为5540项;而“适应症”有33900项,“禁忌症”为13600项;“适应征”有1150项,“禁忌征”为194项。由此看来,“适应症”与“禁忌症”的使用频率最高。该术语的概念通常可以被理解为某种疗法适应哪些病症,对哪些病症是禁忌。因此,我们建议统一规范使用“适应症”与“禁忌症”,比较科学且合理。
综上所述,我们建议将“症”、“证”、“征”三个字与其相关医学术语作如下规范使用:
症:用于症状、病症、适应症、禁忌症、并发症。例如临床症状、症状鉴别诊断、急症手术适应症、手术禁忌症、麻疹并发症。
证:用于中医学的证候。例如辨证论治、证治准绳、肝阳上亢之证、痹证、阳虚证。循证医学的“证”指的是证据,也可以“证”字通用。
征:用于综合征、征象、指征、体征。例如QT间期延长综合征、煤气中毒的征象、手术指征、心力衰竭的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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