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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工作原则与方法(续一)(ISO DIS 704)

周长青 译;潘书祥 校   

  • 出版日期:1999-03-15 发布日期:1999-03-15

Terminology Work-Principles and Methods (continuation)

Translated by Zhou Changqing,read and corrected by Pan Shuxiang   

  • Online:1999-03-15 Published:1999-03-15

摘要: 5.概念
5.1 术语学概念的性质
为了进行交流,我们并不需要区别和命名世界上的每个单独客体,而是要通过观察我们周围的客体,以及经过一个叫做概念化的抽象过程,把客体归入称为概念的思维结构体或思维单元,用各种交流形式(客体□概念□交流)表达着这些概念。本标准没涉及到用语言表达的所有概念,而只涉及了那些用术语表达的概念。对术语学来说,概念应视为是对某一特定范围或领域内的客体的思维表达。
不要把概念与抽象的或想象的客体相混淆(即在给定的范围内观察具体的、抽象的或想象的客体,将它们在我们大脑中概念化;而后赋予这个概念而非客体本身一个称谓)。就本标准而言,客体和相对应的称谓或定义之间的联系,是通过概念这一更高层次的抽象形式而建立的。
制定一个术语集需要了解某学科领域里支撑人类知识的概念化过程。因为一个术语集总要涉及某个特定知识领域里的专门语言,所以不仅要把一个概念看成一个思维单元,而且还要将其视为一个知识单元。
以给定学科领域的专门语言为背景的概念可通过人类的各种交流形式来表达。在自然语言里,概念可呈现为术语、名称、定义或其他语言形式;在人工语言中它们呈现为代码或公式;而在图形中,则为图标、图片、图解或其他图示表现形式。概念还可通过人的身体按照示意语言那样来表达,如面部表情或躯体的动作,但本标准不涉及这种表达形式。
5.2 个体概念和类概念
当概念描述某个单一客体时,叫做个体概念,并以专门语言表示为专有名称(例如联合国、因特网、万维网),或符号(略)。当概念描述两个或多个客体的集合时,称为类概念。在专门语言里其称谓采取术语形式(如:软盘,流动性,货币市场基金等等)或符号形式(如,,≥,$)。
5.3 特征
5.3.1 特征的性质
概念的形成在构筑人类的知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它提供了在特定领域范围内认识客体并把客体组合为有意义知识单元的途径。确认为具有相同性质的客体被分组成一些单元。一旦相似的客体,或偶尔某个单独客体,被视为人类知识某个分支中的一个有意义的思维单元,那么某个客体的特性或一组客体的共性则被抽象为特征;这些特征在某概念的形成过程中组合成一个集合。尽管在不同的文化、领域或不同的思想学派之间有所不同,但总是把特征综合起来以形成概念。这种独特的特征集合的综合体,在专门语言里是用称谓(即术语、名称或符号)来表达的。因为不会把一个称谓赋予每一单独客体,所以只有所研究的特定客体与某个用名称或定义表达的概念相对应时,术语分析才能开始。因此,术语分析中所用的方法论要求确定所研究的学科领域或范围,鉴别出客体在该领域内所具有的性质,确定那些抽象为特征的性质,然后组合这些特征以形成概念。建议术语分析先从与具体的客体相对应的概念着手。因为,假定这些客体的性质在物理上是可观测和检验的话,其特征比较容易概括。
术语分析应从所研究的客体和确定该客体范畴的学科领域开始。客体具有许多特性。
例1.

如将例1中的客体置于文具业领域,则该特定的客体属于已被概念化为铅笔的那类客体的范畴。在概念化过程中,形成该集合的客体特性被抽象化为特征,即该客体的特性被转变成适用于整个集合而不是单一客体的类化特征,如例2所示。
例2:

与客体的特性相仿,特征被组合成许多类型,诸如颜色、成分、功能、用途、来源、形状、方位、运动等等。为获得一个综合的列表,应对许多与所分析概念相对应的客体的性质加以鉴定,继而将其抽象为特征。从实用观点看,从一个比较典型的客体入手的作法是可取的。鉴别特征应根据该领域专门的学科知识,并且常常需要进行研究。对有经验的术语学家来说,所研究的概念清晰直观,他们可以更直接地识别特征。
下面是对“铅笔”这一概念的初步分析。
特征应当用于分析概念,模拟概念体系,构成定义,并在有些情况下用于确立称谓。
5.3.2 内涵和外延
作为一个整体用以构成概念的一组特征称为内涵。被视为一类并被概念化而上升为概念的客体则被认为是外延。内涵和外延二者相互依存。例如,构成铅笔之内涵的特征决定着外延即那些符合条件作为铅笔的客体,反之亦然。
5.3.3 本质特征和非本质特征
并非所有特征都是同等重要的。从实际角度出发,内涵的本质特征应是任何分析过程中的焦点,且随着专业领域的变化可能有所不同。如果一系列特征对理解某特定知识领域的概念是必需的,则被认为是本质特征;本质特征的缺少会从根本上改变概念。在分析过程中缺少本质特征将导致对概念的不完善理解甚至是误解。在“铅笔”一例中,假如取消“石墨芯被木壳包裹”这一特征,该概念就会根本改变,我们就会得到对应于不同客体集合的不同的概念。因此,这是一项本质特征。另一方面,如果去掉“一端被削尖”的特征,该概念并未改变。尽管为了书写必须把铅笔削尖,但即使不削尖仍然具备作为铅笔的条件。因此这种特征对于理解“铅笔”的概念是非本质性的特征。
应当对诸如铅笔之类的概念的基本特征加以鉴别。只有当所研究的概念十分复杂时,才可能有必要像例3中那样将特征清晰地划分。
例3:

必须注意,某给定客体的同一个性质在一个学科领域内可能被抽象为概念的本质特征,但在另一领域里却可能是非本质特征。
5.3.4 辨异特征
区分出构成概念内涵的本质特征以后,术语分析应继续深入一步。所研究概念的每个本质特征都应根据概念体系中的相关概念加以分析。共同的或共有的特征表明了概念之间的相似性;辨异特征则标志着可分辨出某个概念的不同点(见例7和例8)。辨异特征是一个概念区别于另一概念的本质特征。然而辨异与共同是相对的术语。同一个本质特征,对于一个概念来说可以是辨异特征,但相对于另一个相关的概念却是共同特征。通过分析概念间的相似点和不同点,可得出代表某给定概念的独有的特征集合。这种独有的特征集合将决定该概念在具有相似特征和不同特征的相关概念的网络中所处的位置。概念间的关系用于决定概念体系的基本结构。了解那些用于将概念构筑成体系的特征,简化了界定概念的工作。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