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 针对中国本位货币单位用字不统一问题,文章提出:货币单位用“圆”还是用“元”,取决于货币单位前所用数字的类型,当货币单位前所用数字为大写汉字数字(壹、贰、叁……)时,货币单位用“圆”,如“壹圆”“拾圆”“壹佰圆”等;当货币单位前所用数字为小写汉字数字(一、二、三……)或阿拉伯数字时,货币单位用“元”,如“一元”“十元”“一百元”,或“1元”“10元”“100元”等。
生活中有一个有趣的现象——中国本位货币单位用字不统一,第五套人民币纸币用“圆”,硬币用“元”。有人说,纸币上的“圆”用错了,应改为“元”;有人说,硬币上的“元”用错了,应改为“圆”。
主张用“元”的,理由如下: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该法在行文中一律用“元”,不用“圆”,如第四十五条:“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既然有《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明文规定,中国本位货币单位再用“圆”就是非法的。
主张用“圆”的,理由如下:权威辞书多以“圆”为中国本位货币单位的首选用字,它们作出的选择,理应遵从。《现代汉语词典》(2005),条目“圆”释义⑥为:“中国的本位货币单位,一圆等于十角或一百分。也作元。”释义⑦为:“圆形的货币:银~|铜~。也作元。”条目“元2”释义为:“货币单位。同‘圆’⑥⑦。”《新华词典》(2001年版),条目“圆”释义为:“也作元。一种货币与货币单位名称,中国及日本、朝鲜等国均用为本位货币名。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等国的本位货币也译作圆。”条目“元”释义⑤为:“同‘圆’④。”《辞海》(1999年版),条目“圆”释义为:“简写作‘元’。中国货币单位。人民币1圆等于10角或100分。”条目“元”释义为:“同‘圆’,一种货币或货币单位名称。如银元;一元二角。”《辞源》,条目“圆”释义⑥为:“货币单位。”条目“元”释义⑤为:“旧时一个元宝叫一元。……清末发行银圆票的最低面额为一圆,也写作一元。”《汉语大词典》,条目“圆”释义19为:“墨及钱币等圆形物单位名,后专指货币,并不受圆形的限制。……”释义20为:“中国本位货币也用圆。一圆等于十角或一百分。简写作‘元’。”条目“元”释义17为:“旧称元宝一枚为一元。……”释义18为:“用作货币或货币单位名称。如:银元;人民币三元。也写作‘圆’。”《汉语大字典》,条目“圆”释义11为:“圆形的货币。也作‘元’。如:银圆(元);铜圆(元)。”释义12为:“我国的货币单位。也作‘元’。如:五圆六角三分。”条目“元”释义11为:“货币。也用作货币单位。如:银元;一元二角。”
我国本位货币单位,到底是该用“圆”,还是该用“元”?如果说该用“圆”,如何理解第五套人民币硬币上的“元”?如何理解《中国人民银行法》中的“元”?如果说该用“元”,如何理解第五套人民币纸币上的“圆”?如何理解《现代汉语词典》等权威辞书以“圆”为我国本位货币单位的首选用字?要搞清这个问题,还要从货币单位“圆”和“元”的由来与发展谈起。
中国在历史上曾使用过多种形式的货币,同时也曾使用过多种形式的货币单位。[1]货币单位“圆”是如何产生的?一般认为,“圆”的产生与银圆有关。银圆,因银质、圆形而得名,俗称“番银”“洋银”“洋钱”“大洋”等,15世纪开始铸造于欧洲,16世纪大量铸造于美洲。16世纪末、17世纪初(明万历年间),外国银圆开始流入中国。最早流入中国的,是西班牙在其殖民地墨西哥铸造的有西班牙国王头像的银圆,俗称“本洋”。1821年墨西哥独立后停止铸造“本洋”,并于1823年开始铸造有雄鹰图案的银圆,俗称“鹰洋”(或“英洋”)。1840年鸦片战争后,“鹰洋”曾大量流入中国。1889年(清光绪十五年),广东省开始铸造有蟠龙图案和“光绪元宝”“广东省造”“库平七钱二分”字样的银圆,俗称“龙洋”。这是中国正式铸造银圆的开始,后各省纷纷仿效。[2]银圆在流通过程中,必然需要一个与之相应的货币单位以计数,于是从货币名称“银圆”派生出货币单位名称“圆”,称“一枚银圆”为“一圆”。这有些类似于从量具名称“尺”派生出长度单位名称“尺”[3]。从《中国近代机制币》[4]一书提供的资料看,最早以“圆”为货币单位的是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北洋机器局铸造的面额为“壹圆”的银圆。1910年(清宣统二年),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规定银圆为本位货币,“国币单位,定名曰‘圆’”,并于1911年铸造面额为“壹圆”的“大清银币”。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南京临时政府铸造有孙中山半身侧面像、面额为“壹圆”的“开国纪念币”。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国币条例》,重申银圆为本位货币,开始铸造有袁世凯头像、面额为“壹圆”的银圆,俗称“袁头”(或“袁大头”)。银圆虽为法定货币,但银两仍与银圆并用,而且中外大宗交易还多以银两为计算标准。1933年,民国政府“废两改圆”,颁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开始铸造有孙中山头像和帆船图案、面额为“壹圆”的银圆,俗称“船洋”。1935年,民国政府实行币制改革,禁止银圆流通。银圆作为本位货币的时代在中国宣告结束,但作为货币单位的“圆”却并未退出历史舞台,1935年民国政府发行的“法币”及1948年取而代之的“金圆券”,1941年陕甘宁边区银行发行的纸币,1945年晋察冀边区银行发行的纸币,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发行的“人民币”,均以“圆”为单位。不过,此时的“圆”似乎早已失去它最初的含义。
货币单位“元”又是如何产生的?一般认为,“元”的产生与元宝有关。元宝有两种,一种是指唐代及唐代以后铸造的有年号、朝代等字样的圆形铜币、银币或金币(早期的中有方孔),如唐代的“大历元宝”、后晋的“天福元宝”、宋代的“淳化元宝”和“大宋元宝”、元代的“中统元宝”、清代的“光绪元宝”和“宣统元宝”等,因公元621年(唐武德四年)所铸铜币上的“开元通宝”四字(按上下右左顺序排列)被顺时针方向误读为“开通元宝”而得名;另一种是指元代及元代以后铸造的马蹄形银锭或金锭(也有非马蹄形的,但不常见),俗称“马蹄银”或“马蹄金”。与银圆相似,元宝在流通过程中,必然也需要一个与之相应的货币单位以计数,于是从货币名称“元宝”派生出货币单位名称“元”,称“一枚元宝”为“一元”。元宝与银圆同属货币系列,尤其像“龙洋”,本身既是银圆又是元宝(光绪元宝),这就为“圆”“元”混同创造了条件。“圆”(尤其是繁体的“圓”)与“元”相比,笔画复杂,难于书写,两个字又同音,因此人们常以“元”代“圆”,如把“银圆”写成“银元”,把“一圆”写成“一元”,等等。清末发行的银圆票(或银元票),就有以“元”为单位的,如面额为“拾元”的银圆票用的就是“元”。1929年(民国十八年)民国政府铸造的有孙中山正面像、面额为“壹元”的银圆,用的也是“元”。著名作家巴金创作于20世纪40年代的长篇小说《寒夜》曾多次用到货币单位“元”,如:“他不自觉地把手伸进衣袋里去。他掏出一把钞票来。他低头数了一数,一千一百几十元!这是他的全部财产。他明晚还得拿出公宴主任的份子钱一千元。他再看蛋糕,他看见了旁边一张白纸条,上面写着:‘四磅奶油大蛋糕法币一千六百元’。他叹了一口气。他连一磅也买不起,多寒伧!他躲避似地掉开了头。”1977年发表、1986年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曾将“圆”简化为“元”,这从某种程度上折射出以“元”代“圆”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中国人民银行近年发行的面额为“1元”的普通硬币,面额为“1元”“5元”等的各种普通纪念币,面额为“50元”“200元”等的各种贵金属纪念币,均以“元”为单位。
以“圆”或“元”为货币单位,各有各的道理。《中国人民银行法》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它用“元”不用“圆”一定经过了深思熟虑,可以说以“元”为货币单位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从货币单位用字的历史看,以“圆”为单位的货币要远多于以“元”为单位的货币,《中国近代机制币》一书收录的银圆以“圆”为单位的多达数百种,而以“元”为单位的仅7种,可以说以“圆”为货币单位更合乎传统。“元”笔画少,书写简便;“圆”笔画多,不易被涂改。因此,很难说用“圆”和“元”中的哪一个就好,用哪一个就不好。退一步说,即使能说出用哪一个就好,用哪一个就不好,恐怕也很难再改变货币单位“圆”和“元”的使用现状,想一想流通全国不计其数的“圆”和“元”,就不难理解这一点。这与“身分证/身份证”问题似乎有几分相似,虽然语言文字学家早已指出用“身份证”不如用“身分证”好[5],但积重难返,也只能承认既成事实(第二代身份证仍作“身份证”,即是证明)。既然如此,按通用关系来处理货币单位意义的“圆”和“元”,就不失为明智之举。但“通用”就意味着两个字彼此可以换用,这种状况恐怕又是与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不相适应的。可否让二者有一个明确分工?
我们注意到,第三套人民币中有长城图案、面额为“壹圆”的硬币,单位用的是“圆”;第四套人民币中有牡丹花图案、面额为“1元”的硬币和第五套人民币中有菊花图案、面额为“1元”的硬币,单位用的是“元”。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我国本位货币单位用“圆”还是用“元”,取决于货币单位前所用数字的类型,与纸币、硬币无关。如果我们把视野再放宽些,即将证券、单据、账目上的货币金额写法一并予以考察,就会发现这样一个大致的规律——当货币单位前所用数字为大写汉字数字(壹、贰、叁……)时,货币单位用“圆”,如“壹圆”“拾圆”“壹佰圆”等;当货币单位前所用数字为小写汉字数字(一、二、三……)或阿拉伯数字时,货币单位用“元”,如“一元”“十元”“一百元”,或“1元”“10元”“100元”等。从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开始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1955年开始发行的第二套人民币,1962年开始发行的第三套人民币,1987年开始发行的第四套人民币,到1999年开始发行的第五套人民币及2005年开始发行的新版第五套人民币,概莫能外。事实上,台港澳地区目前所发行的货币,也大都符合这个规律。
如果这样的分工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不仅可以解决我国本位货币单位用字不统一问题,而且还可以兼顾《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用字习惯。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分工将有利于语言文字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