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1998年11月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指出我国生态环境建设要“紧紧围绕我国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科技为先导,以重点地区治理开发为突破口,把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长远与当前、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从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现状分析出发,该《规划》仅对全国陆地生态环境建设的一些重要方面进行了规划,主要包括: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植树种草、水土保持、防治荒漠化、草原建设、生态农业等。生态环境建设是我国乃至全世界一项长期的任务。该《规划》自颁布以来,国家已投入了巨额资金,并动员广大干部与群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一词已广泛应用于各种文献,家喻户晓。为了全面实现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很有必要深入探讨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内涵,以便端正认识,统一行动。因此,我赞成对这一重要而常用的科技名词进行研讨、审定。对“生态环境建设”一词的界定,要求我们首先明确“生态环境”及“建设”两个名词的内涵。
我认为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即生态系统(ecosystem),一般指水资源(即水环境)、土地资源(即土地环境)、生物资源(即生物环境)以及气候资源(即气候环境)。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具有同一性。自然资源是指对人类生存与发展能够创造财富的自然环境要素。自然环境具有资源性,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愈来愈多的自然环境要素将成为人类创造财富的资源。因此,《规划》明确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建设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所谓生态环境问题,即生态系统退化(degradation),是指人类为其自身生存和发展,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与环境过程中,对资源与环境造成的破坏和污染,包括危害人类生存的各种负反馈效应。导致生态环境退化的原因,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生态破坏,如滥伐森林、陡坡开荒、超载放牧等引起的水土流失、土地退化、物种消失等;二是环境污染,如工农业废弃物对大气、水源、土壤的污染。有的地区生态环境退化可能以某一类为主,但在更多的地区两类问题同时存在。
生态环境建设的实质是生态环境的保育(conservation)。保育一词在国内外的百科全书与词典(如《Resource Conservation Glossary》、《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大百科全书·水利卷》、《中国水利百科全书》、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主持编写的《林学名词》、《水利名词》及《土壤学名词》)中,是指保护(protection)、改善(improvement)与合理利用(rational use)。因此,生态环境建设是指水、土、气、生等自然资源与环境的保护、改善与合理利用。在这里,保护是指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改善是指已经退化的生态环境的恢复和重建,合理利用是要求寓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于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之中。正确认识生态环境建设的内涵,有助于避免从某个地区或部门的特点出发,片面强调某一项生态工程建设(Ecologic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任务是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同时也不至于把自然资源与环境的保护、改善与合理利用分割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