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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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人姓名拉丁字母译写的意见和建议

陈有明*   

  1. 新华通讯社参编部译名室 北京 100803
  • 出版日期:2002-06-15 发布日期:2002-06-15

Chen Youming   

  • Online:2002-06-15 Published:2002-06-15

摘要: 拜读了《科技术语研究》2000年第1期林元章、王仁、王国祯和余永年诸位先生写的关于中国人姓名拉丁字母译写的文章后,颇有感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以及国人对外交往日益增多,中国人姓名拉丁字母译写不规范的问题势必在广大的知识界和各种传播媒体中变得越来越严重。我想就此发表点个人的粗浅见解和建议。
一、中国人姓名译写历史的回顾
谈到中国人姓名拉丁字母译写规范化问题,有必要回顾一下历史。众所周知,从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70年代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无论是中国还是国外的出版物(主要指英文)对中国人名、地名的译写大多沿用英国人威妥玛式等译写法。人名如:Ch'en Tu-hsiu(陈独秀)、Li Ta-chao(李大钊)、Mao Tse-tung(毛泽东)。地名如:Peking(北京)、Shang-hai(上海)、Kuan-chou(广州)、Shan-hai-kuan(山海关)等等。但因该译写法既不准确,也不合理,我国一些有识之士和专家建议打破旧框框,建立了本国的拉丁字母译写法。我想,我们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语言文字不单是交际工具,或多或少还体现着一个国家的尊严、民族的感情和丰富的传统文化内涵。
二、旧框框已打破,新规定需遵守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及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定。(1)1958年2月11日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发布《汉语拼音方案》;(2)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74年5月发布《中国人名汉语拼音拼写法》;(3)国务院1978年9月批转文字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国家测绘总局、地名委员会(现为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4)外交部1978年12月通报各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从197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外交文件译文将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规范;1979年6月15日联合国秘书处发布《关于采用“汉语拼音”的通知》,将“汉语拼音”的新拼法作为在各种拉丁字母文字中转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名和地名的标准;1982年8月,国际标准化组织通过决议,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在文献工作中拼写有关中国的专门名词和其他词语的国际标准。上述法规、规定和标准对中国人姓名拉丁字母译写是无庸置疑的,也是无可争议的。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就必须遵守上述法规、规定和标准。应当指出,上述法规、规定和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既切合实际,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新规定未出台前,切不可各行其是,自立标准。自立标准就是自乱标准,其结果只能是越来越令人头痛的混乱。如国外新闻媒介在报道我国领导人时,其读写顺序完全与我们一样,为何在国内某些传播媒体就难以行得通?原因很简单,是自乱了标准。
三、汉语拼音与欧洲诸语言的关系
中国人名地名拉丁字母译写在欧洲诸语言中到底适合不适合?这是个很大的命题,因囿于笔者的各语言文字水平,没有能力来论述它,只想根据多年从事专名(人名、地名、机构、飞机、武器、舰船、报刊等)翻译的经验试述一二。
《汉语拼音方案》采用拉丁字母(又称罗马字母),并附加符号表示声调,是帮助人们学习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工具。拉丁字母是世界上最广泛应用的字母文字体系。欧洲诸语言都有其不同的语法结构,但有一个共同点,基本属于拼音文字,从这一点说,汉语拼音在欧洲诸语言中读写基本没有大问题,但有一些个别例外,需要加以改进和进一步完善。
四、意见与建议
自上个世纪末以来,中国人姓名拉丁字母译写法已被西方一些国家和国际机构普遍接受,仅拿手头常用的几本工具书为例,如:英国出版的WHITAKERS ALMANAC(《惠特克年鉴》,该年鉴现在已经出到第134版),美国出版的POLITICAL HANDBOOK OF THE WORLD(《世界政治手册》,该手册自1927年出版至今)和英国出版的THE INTERNATIONAL WHO'S WHO(《国际人物》,该书现在已经出到第65版),在中国人物的条目中采用的都是拉丁字母汉语拼音,前两本的书写格式为Jiang Zemin(江泽民),后一本只不过将其全部换为大写。既然我国领导人姓名的汉语拼音已被接受,那么在国内应该是没有问题的。由此可见,另行采用这样或那样的译写法或书写格式,统统没有必要。有的意见认为,中国人姓氏前置时,其后打个逗号或全部大写,前一种做法主要是为了便于检索,后一种做法主要是表示姓氏,这两种书写格式在行文中都是难以被接受的。笔者认为,只要我们长期不懈地坚持,西方人难以判断中国人姓氏的问题是可以逐步得到解决的。
中国人姓名缩写时,应取其声母(含卷舌音zh、ch、sh),零声母应取其首字母,其书写格式为“Jiang Z.M.”。这样做未必合乎欧洲诸语言的文法,但作为一种变通的标准,我看还是可行的。
《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中规定,“一些常见的著名历史人物的姓名,原来有惯用的(如孔夫子、孙逸仙等),可以不改,必要时也可以改用新拼法,后面括注惯用拼法”。这一规定应该有个时间限定,以便于实际操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经济损失。
建议有关方面组织人力编撰一本中国地名人名常用字发音字典,供世界各国读者使用,以便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为了便于西方人读中国人姓名,应注明汉语拼音声母中的j、q、x、zh、ch、sh、r如何发音,采取何种音标注音,这倒是个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本人不揣冒昧,提出上述管见,仅供参考。
* 陈有明研究员是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外国自然科学家译名协调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