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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地建立术语标准的概念体系是制定术语标准的重要工作

李传明   

  1. 船舶标准化研究所
  • 出版日期:1988-12-15 发布日期:1988-12-15

The Development of Concept Systems is Important for Terminology Standards

Li Fangming   

  • Online:1988-12-15 Published:1988-12-15

摘要: 术语与人类的进步具有同样悠久的历史。随着语言的产生,出现了专业用语,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每时每刻都产生大量的新概念,因此就存在着创立或确定术语的需要,并且存在着用不同语言的术语来表示相同概念的问题。但是,任何一种语言,其词根数与需要表达的概念相比,都是少到极点的。就汉字而论,在《康熙字典》中虽然收有47073个,而用汉字要表达的概念却难以统计,而且还在不断产生。因此,大多数的概念不得不利用字或词的组合或利用转借术语来表达。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如果不通过标准化的方法进行统一,势必在不久的将来引起交流的严重障碍。在当今世界,制定统一的术语标准,使概念和术语统一起来,是正确无误地进行各种交流的重要保证。
制定术语标准,首要的工作是为标准建立概念体系,能否建立起一个科学合理的概念体系,将成为影响术语标准质量及后续工作的重要因素。影响国际交流最重要的障碍就是由于对概念的不同理解以及概念体系不一致,只有使概念及概念体系标准化,才能克服这种困难。在技术交流和情报交流活动中,由于概念、概念体系的不合理,不但造成了大量重复无效劳动,浪费了人类的才干,而且最终将导致“术语的爆炸”和“术语的挑战”。为了搞好船舶术语标准化工作,本文拟就如何建立概念体系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1、建立概念体系,必须正确区分概念、定义和术语三者之间的关系。
概念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本质所持有的一种想法,是一种抽象的非物质性的东西;定义是用语言将概念叙述下来,使相对应的概念简洁化、明确化,以加深人们对概念的认识;术语是用语言文字表现概念的规范化符号,以加速人们对概念的记忆和理解。三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同时又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内容,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客观事物。所以,应区别对待,不能混为一谈。
概念既然是抽象的,非物质性的东西,而概念体系的内容又必须是概念,那么如何表述概念体系呢?通常,在建立概念体系时,对于一个有确定意义的概念,可以先赋予它一个临时表现符号——临时术语(或名称),藉此表现概念,列入概念体系,在定义工作完成之后,再根据定义的实际情况为概念确定最后的标准术语。这样,不但使建立概念体系的工作能够正常进行,而且也使概念所对应的术语准确、合理。
2、正确地分析各概念之间的关系,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概念体系的重要保证。
任何概念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必然会与其他概念发生联系,对于一个确定的概念,只有弄清它与其他概念之间的关系之后,才能确定其是否属于要建立的概念体系之中。从内涵上来分,概念之间有隶属关系和非隶属关系,在隶属关系中,又分为属种关系和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属概念或整体概念是大概念或上位概念,种概念或部分概念是小概念或下位概念。从外延上来分,概念之间有下列4种关系。①全同关系——即两个概念的外延是全等的;②包含关系——即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于另一概念的外延之中;③交叉关系——两个概念的外延有一部分是相同的,而另外的部分则不相同;④全异关系——两个概念的外延全然不同。弄清了各概念之间的关系之后,就可以根据它们之间的关系建立标准的概念体系。
3、概念体系应符合标准名称所表示的领域。一个标准仅能收入与该标准概念体系相对应的概念,体系之外的概念应由其他标准收入。
每一个术语标准的名称作为一个主题其适用的领域界限和范围是很明确的,而我们的标准化工作范围也只能限制在这个领域内,建立起符合该领域的概念体系。正象买车票一样,当明确了何时去何地时,也就确定了需要买何种车票,也只有购买了符合购买目的的车票,才能正确无误地按时到达目的地。同样,给标准建立概念体系,当确定了标准项目的名称之后,也就明确了标准化的工作领域范围,只有在这个范围内将概念列入体系,才能建立起一个符合标准化目的的、科学合理的概念体系。领域之外的概念既使想列入体系也无法在体系内找到它的位置。假如真的能将领域之外的概念在体系内找到合适的位置时,那么,所建立的概念体系将不符合标准名称所反映的主题范围。正象购买的车票如果不符合购买目的将无用一样,这样的体系将不是该标准的标准化对象。建立概念体系必须严格遵守符合标准名称所反映的领域这一原则,凡领域以外的概念,不论其在该领域的重要性程度如何,不论其是否经常使用,也不管在别的标准中是否已作为标准化对象收入,一律不收入本标准的概念体系。
4、每个概念在概念体系中应有确定的位置。
一个概念,当被确定是属于本标准的标准化对象之后,就应给它在概念体系内找一个合适位置。为概念确定位置,主要依据它与相关联的其他概念是何种关系。如果一个概念在本标准概念体系中找不出它应有的位置。那么该概念就可能不属于这个概念体系,应分析其原因。正象某人在电影院找不到他应坐的座位,则他肯定是个无票者,理所当然应被清除出场一样。建立概念体系时,凡是在概念体系中能够有确定位置的概念,它就是该标准的标准化对象,反之则不是该标准的标准化对象,而不论该概念的重要程度如何。同时,还应注意,不能几个概念共占一个位置,也不能一个概念占有几个位置,否则,所建立的概念体系将不符合标准化的目的。
5、建立概念体系,应认真分析研究简单概念和复合概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概念从结构上可分为简单概念和复合概念。简单概念是表现客体的最基本形式,无内部结构,不能再继续分解,具有确定的意义。它所对应的是单纯词——简单术语。如“人”、“动物”、“船”、“社会”等。简单概念是科学技术中的最基本的概念,任何其他概念都是由简单概念复合组成的,表现简单概念的术语构词力最强,因而应作为术语标准化的主要对象。复合概念是由简单概念复合组成的,具有内部结构,可以分解,同时也与包含简单概念的命题相呼应,表现复合概念的通常是复合词——词组,短语或句子。如“电容量变化与轴旋转度数的百分比恒定的可变电容器”、“整体沉淀自升式钻井平台”、“单自由度陀螺仪”、“龙骨吃水”等。根据复合概念的特征以及上述例子可知,复合概念是否能作为术语标准化的对象,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常用任何语言文字所表达的科技资料都是由简单术语复合组成的句子或短语组成的,而术语标准化最显明的特点就是不能把句子或短语作为标准化对象,否则,就要对无数的句子进行标准化,使标准化工作更加复杂化而无法进行。因此,由句子或短语所表达的概念不能作为标准化的对象。对于表达复合概念的词组,应分析情况,区别对待。有些复合概念的含义是其组成成分的几个简单概念含义的简单叠加,甚至其术语就是定义的缩写。如“单自由度陀螺仪”,其含义“只有一个自由度的陀螺仪”正好是简单概念“单自由度”和“陀螺仪”的含义之和,故当两个简单概念作为标准化对象列入概念体系之后,它就没有列入体系的必要了。虽然从广义上看它仍然是复合概念,而从表现形式上讲,只能算作复合词或复合语,而不能作为复合术语对待。这类概念收入词汇汇编或手册之类的参考书是可以的,甚至可以大篇幅地进行解释,但最好不要收入标准,即使想收入标准,也没有定义的需要。有些复合概念的含义与其组成成分的简单概念含义的相加之和并不相等,或者根本就没有关系,其含义仅为它本身所有,这时不收入标准加以定义就不易为人所理解,而且从其组成成分上也无法看出其真正含义。如“龙骨吃水”其含义是“自通过龙骨底缘线(最低点)或其延伸线且平行于设计水线的平面沿垂直于基平面的方向量至任一水线的距离。”这个含义仅仅属于“龙骨吃水”,与简单概念“龙骨”和“吃水”含义的相加之和没有关系,因此,这类复合概念应作为术语标准化的对象。
6、普遍概念是术语标准化的对象,单独概念不能收入术语标准。
概念从外延上又可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单独概念的外延是一个特定事物,即其指称对象只有一个,其表现形式是名词中的专有名词,不能作为术语对待。如“北京”、“国际十进分类法”、“相对论创始人”等。单独概念既使不下定义也不会误解,而且也无法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因而没有标准化的意义,不能收入术语标准,普遍概念是反映由若干分子组成的一类事物的概念,这些分子可以是相同的,亦可以是类似的,由于其指称对象是一类,所以具有代表性,具有标准化的意义。
另外,此处再简单地阐述一下名词和术语的问题。在过去的一些标准中,有些称为名词术语;名词、术语;术语,十分混乱。名词一般是表示人或事物名称的词。如“人”、“桌子”、“国家”等。是从词汇分类的角度来看的,此外还有形容词、动词等。而术语是各门学科中的专门用语,每一术语都有在各该学科中严格规定的意义。如“商品”、“分子”、“船舶阻力”等。是从术语学的角度来看的。由于术语是表现概念的一种规范化语言符号,因而它可以是名词、动词、形容词,亦可以是由几种词组合而成的词组。名词仅是术语中的一种,不能与术语混为一谈。既然是进行标准化,将概念作为标准化的对象,因此表现概念的只能是术语而不是名词或名词术语。
7、船舶术语标准,主要收入在船舶行业专用的概念。各行业共用的概念,当在船舶行业具有特殊含义时,允许收入标准。
制定船舶术语标准,其工作领域应限制在船舶行业内。船舶行业是一个各专业综合的行业,专业多,概念广,到底哪些概念可以收入标准呢?一般应收入在船舶行业专业的概念,主要问题在于专用,有些概念虽然也经常大量使用,但由于其归属的主科不是船舶行业的某专业,即不是我们专用的,因而不能作为船舶术语标准化的对象。譬如在船舶的科研、设计与建造等各个过程中,也经常使用象数学、物理、建筑、冶金等学科或专业的概念,但由于这些概念的主科是其他学科,船舶行业仅仅是使用而已,不能作为船舶行业专有的概念。有些概念虽然以其他学科为主科,船舶行业是借用的其他行业的类似概念,但由于在借用过程中,含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实际上已成了船舶行业的专有概念。对于这类概念,虽然各行业都使用,也应在船舶术语标准的概念体系中留有适当的位置。如“梁”、“肋骨”等概念,在最初都属于借用概念,在现在,它们已经成了船舶行业概念体系中一个不可分割的成员,理所当然亦应收入船舶术语标准。建立船舶行业整个大的概念体系是如此,建立船舶行业各专业的概念体系亦应如此。
8、制定国家标准,不收入军用专有概念。凡军民通用的概念,收入国家标准。国家标准中已收入的概念,若在军船领域有特殊含义时,可同时收入军用标准。
制定船舶行业的术语标准,要做到在整个船舶术语标准体系中,凡属于船舶行业专用的概念都应一个不漏地纳入船舶行业的整个大的概念体系中,但应注意科学性和系统性,该纳入军标的就纳入军标,该收入国标的就收入国标,不能各自自成体系,否则不但会增加大量的重复无效的劳动,同时也缺乏科学性,使用不便,同时也给今后建立术语数据库带来很大的麻烦。就是说,凡属于军用专有的概念,不能在国家标准中出现;这不但是一个科学性的问题,同时也与保密有关。但对于军民通用的概念,不收入军标收入国标,不但科学合理,而且也使用方便。但对于个别概念,虽然术语的表现形式相同;但由于军民的习惯不同,其含义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而又不可能在短期内统一时,允许两类标准都能收入。
为标准建立概念体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对待。对于一项具体的标准,首先应分析标准名称所反映的主题范围,弄清标准化对象的适用领域,然后将所收集到的有关概念加以汇总,认真分析研究各概念之间的关系。根据这些关系和上述的原则建立概念体系。上述原则是相互联系的,对于一个具体的概念,单凭哪一条原则确定其是否收入标准是不恰当的,必须综合分析,以达到最佳的标准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