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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语科技出版物中处理外国人名的对话

江嘉禾   

  1. 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
  • 出版日期:1985-12-15 发布日期:1985-12-15

A dialogue dealing with the foreigner names in Chine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ublications

Jian Jiahe   

  • Online:1985-12-15 Published:1985-12-15

摘要: 甲(出版工作者,或科技工作者):汉语科技出版物中如何把外国人名音译成汉语,真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齐说不一,各行其是,往往相持不下,叫人无所适从。现在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发明对数的Napier在一本科普读物中竟然变成了三个人!
乙(科技工作者或文字改革工作者,也可能是出版工作者):请问什么叫做“音译成汉语”?
甲:当然是指用我们的方块字的读音来表示原名的读音了。最近我们开了一个译名统一问题研讨会,准备制定一份统一的译名表。我们的原则是“译音要准确”。
乙: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您所谓的音译不过就是用方块字给外国人名注音,这是不可能做到“准确”的。上过中学的人大概都会记得,好的外语教师极力反对学生用方块字给外语单词注音,因为他们认为这会妨碍学生学会准确的发音。事实上,汉语的音素同许多别的语言、例如英语的音素迥然不同,而且彼此的语调也各异,所以用方块字给外语单词注音,一般说来,是不可能做到“准确”的。这在语音学上似乎已是常识。
甲:“译音要准确”这个说法也许不恰当,应该说“译音尽可能准确”,或者说“使两者的读音尽可能相近。”
乙:您对我上面那番话似乎还不太了然,您耐心听我再解释一下。您说“使两者的读音尽可能相近”,请问:由谁来读?由谁来判断是否相近?是听澳大利亚人念英语原名同闽南人念方块字音译进行判断呢,还是听南美人念西班牙语原名同宁波人念方块字音译进行比较?我想,大家都能接受的办法恐怕只能是,比如说,让BBC的播音员念英国人名,让中央台的播音员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念方块字音译,这样来判断是否相近。即使如此,如果要说两者在语音上有什么相近的话,恐怕只能说相当于闽南话与普通话的相近。更何况实际进行音译和判断的人,无非就是您、我之类并非语音专家的人,各自按照自己的标准进行音译和判断,当然很难得到确定一致的结论。因此,“使两者读音尽可能相近”这是一条行不通的“原则”,而科技出版物中对外国人名的音译恰好都是各自声称在实行这种“原则”,所以才产生了您说的那种“齐说不一,各行其是”的局面。实际上,对两种不同的音译在语音上争论不休是没有什么意义的,这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的问题罢了;而且,究竟哪个是五十步,哪个是百步,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
甲:您这番话听起来挺新鲜,不过倒是大实话。可是现在的实际问题是需要结束音译上的混乱局面,制定一份统一的译名表。
乙:我再给您说一个您会感到意外的大实话:如果您真要制定一份统一的译名表,唯一的办法就是希特勒的办法——独裁,这就是说,最后是一个人拍板。事实上,要找BBC和中央台的播音员来帮忙是不大可能实现的,而没有这样一种大家都能接受的权威标准,就必然众说纷纭。因此,为了解决问题,您只好在我们这些人里找一个人,假定他有相当的权威性,由他做出最后的裁决。但是,您这样一份译名表不一定具有事实上的权威性,只不过是您的一套做法而已,如果得不到大家的承认,那仍然是一纸空文,结果仍然是各行其是;而且您的译名表只是很少一部分人名,您不可能把所有外国人名都囊括无遗,因此无法避免将来仍然会不断产生的同样的混乱局面。
甲:…………………
乙:我觉得,现在的混乱局面确实应该结束,但问题不是制定一份统一的方块字译名表,而是确定一种处理外国人名的统一做法,因为汉语科技出版物中对外国人名除了音译成方块字外,还有另一种并不罕见的做法,即拉丁化,这就是说,如果原名本来就是拉丁字母拼写的,则直书原名;如果原名不是拉丁字母拼写的,则采用标准的拉丁化拼法。即使音译有了统一的译名表,如果与拉丁化形式并存,那仍然是一种混乱局面。我不明白汉语科技出版物中为什么一定要把外国人名音译成方块字,我认为这种做法有弊无利。
甲:您这话又有点叫人难以接受,似乎太绝对了吧?音译,弊可能有,但不能说完全无利,至少中国人看了念得出音来,这就是一利,而拉丁化做法连念都没法念!
乙:看来您对我上面那些议论只是觉得新鲜,并不完全信服,仍然认为音译能够为读者提供语音上的帮助。让我举一个具体的例子看看是否能说服您。英国人名Adams的常见译名是“亚当斯”,您也可能争辩说“阿达姆斯”可能更好些,那么请您想象一下,请中央台的播音员用他那字正腔圆的语调来念“亚一当一斯”或“阿一达一姆一斯”,再请BBC的播音员来念Adams。如果要强调两者在语音上相近,那显然是可笑的;如果要说这两种音译哪一种更接近原音,也是很难判断的。这样的例子唾手可得,俯拾即是。由此可见,音译只不过是一种极不象样的注音方法而已,不过是为外国人起个汉语名字罢了,没有什么语音价值可言。实际上,音译是自有翻译以来就存在的一种习惯做法,似乎只有写成方块字才能被中国人接受,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个理由已经越来越站不住脚,我们没有必要固守这种没有任何好处的陈规陋习。如果您还不信服,那也无关紧要,让我们暂时把这个问题放在一边,看看音译的弊在何处,这才是本质的问题。这一次您也许会觉得更为“新鲜”。
您知道,我们现在正处于“信息时代”。书面材料,尤其是科技出版物,应该为读者提供尽可能准确的信息。如果用方块字来表示外国人名,读者无法准确地把音译同原名联系起来,换句话说,音译掩盖了原名的固有信息。例如,读者无法确知您这本书里的“阿达马”是否就是他在别处见到的Hadamard,也无法判断您这里的“阿达马”究竟是他在别处见到的Hadamard还是Adam。而处于信息时代的今天,您无论作为出版者还是作为撰稿人,一个很重要的责任就是使读者获得一种准确的信息。即便您能制定一份统一的译名表,但要克服上述困难,读者必须随身携带、随时查阅。可以想见,这会给读者带来多大的不便。如果人名拉丁化,上述弊病自然消除,读者就能把现在获得的有关Hadamard的信息同他过去以及将来获得的信息联系起来,从而对Hadamard有一个准确而完整的概念。书面材料应该为读者获取信息提供方便,但音译成方块字的做法却恰好是为获取信息设置了人为的障碍:“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姓氏”。您开头提到的Napier一分为三的事固然是由于作者对材料不熟,但也不能不看到这正是音译妨碍了他获得必要的信息。
其次,由于我们处于信息时代,国际信息交流的重要性日趋突出,不仅我们要了解外国的科技信息,外国人也要了解我们的科技信息。音译成方块字的做法同样是为这样的交流设置了人为的障碍。法国术语学家F.Hominal在其近著《现代汉语数学词汇》(Terminologie mathématique en chinois moderne)中提到:汉语数学术语及表达方式不统一,尤其是外国人名音译成方块字后很难再“破译”回去。这就是说,仍然是“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姓氏”。例如,我要是把上述作者的姓氏写成“奥米纳尔”而且不提原书名,恐怕您就很难找到原书了。仅凭该书的出现,就足以说明外国需要了解我国数学发展的信息。外国人阅读汉语数学著作已经很吃力,如果您还要求他们也随身携带一份译名对照表随时查阅,恐怕就更加强人所难了。(法文中的chinois一词,除了表示“中文”外,还含有“看不懂的天书”之意。)因此,音译的做法不利于国际信息交流。如果采用拉丁化做法,这种弊病也自然消除。
最后,从长远看,也是由于国际交流的需要,汉字要向拼音化方向过渡,很可能就是采用现在的拉丁化拼音方案(目前只起到给汉字注音的作用),但音译却是同这个方向背道而驰,为文字改革设置新的障碍。请您想想,在多年采用“阿达马”之后如果改为拼音文字,是写成Adama还是写成Hadamard?如果要一般人都能进行改写,那就只能写成Adama,结果无论对外国人还是对中国人都将是一场混乱。这是不容掉以轻心的问题,要看得远一些,现在就应该考虑清楚。文字改革自1957年公布汉语拼音方案以来,除了制定几批简化字以外,并无实质性进展,而实质性进展总是逐步试行推广的。我认为,科技出版物不妨先走一步,外国人名采用拉丁化形式,可为文字改革提供经验,起到促进作用。
甲:看来您是主张人名拉丁化了,可是中国人怎么念呢?
乙:真是“连念都没法念”吗?那要看是什么样的读者。我们谈的是汉语科技出版物,它们的读者(至少可以假定是中学生)一般都有一定的外语语音知识,虽然很不完美,但不至于见了拉丁字母拼写的人名竟然完全张口结舌,而且他们的念法,就与原音相近的程度而言,未见得不如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来念方块字译名。再拿前面的例子来说,让一个中学生凭他的语音知识去念Adams,再用他的普通话念“亚—当—斯”或“阿—达—姆—斯”,究竟哪种念法更接近于原音呢?这仍然是一个“五十步笑百步”的问题。中学以上程度的读者对于拉丁字母绝不能说不熟悉,他们能象方块字一样记忆、识别其视觉形象,即便胡念一通,也不会妨碍他们获取信息。而且,请注意,书面材料是允许“胡念”的。
甲:什么!允许“胡念”!
乙:是的。请想想我们对日本人名的处理:一般的书面材料都是直书日文汉字原文(至多做了异体字的改写,如“栄”作“荣”)。可是怎么念呢?从电视、广播以下所有的中国读者,包括日语工作者在内,大概都是当成汉语念的。如果要说这同日语原音有什么相近,那是荒唐可笑的。这难道不是允许“胡念”吗?既然日本人的名字可以“胡念”,那么拉丁字母拼写的人名为什么不能“胡念”呢?所谓“胡念”,不过就是念得不象原音罢了(音译就是其中一种!)这同“连念都没法念”不是一回事。
甲:不过,请注意,音译成方块字以及直书日文汉字原名,是有一种固定的正规念法的,就是用普通话念方块字(我现在不强调语音上的接近了);而拉丁化人名,照您刚才所说,似乎没有固定的正规念法,可以“胡念”!
乙:这不难解决,可以规定一种适当的念法,比如说,基本上当成汉语拼音形式来念,某些具体的细节当然还需要语音专家和文字改革专家共同研究。但是,归根结蒂,书面材料,尤其是科技出版物中,处理外国人名的任何做法,主要是提供一种文字符号,表示外国人名,语音上的考虑是次要问题,读者是凭视觉而不是凭听觉来获取信息的。即便是我们之间口头上的学术交流,在提到外国人名时,不论说话人是念原文还是念音译方块字,除了彼此熟知的人名外,一般还要同时写出原名,听话人才知道“先生何许人也”。因此,视觉形象才是获取信息的主要依据。
科技出版物中外国人名拉丁化的必要性,除以上所说外,还应看到这在国际信息交流中已是通用的方式,凡属拉丁字母拼写的文字,例如英、法、德、意等文字,彼此都是直书原名,而对中国、日本和苏联的人名,则采用固定的拉丁化拼法;此外,日文科技著作中早已普遍实行外国人名拉丁化的做法(只是中国人名除外,同我们一样,也是写汉字,当然是日本念法)。现代科技信息的主要来源是拉丁字母拼写的文字材料,人名的拉丁化形式较之原名更为常见,可见人名拉丁化的做法是国际信息交流中的主流,我们应该顺应这一潮流,而不是逆流而上。我国不少科技书刊早已采用这一做法,例如《数学译林》,创刊五年来一直如此,并未发现任何弊病。
这里只是说科技出版物。至于报纸、电视、广播这些大规模宣传工具,由于拥有最广泛的读者和听众,在现阶段也许还不适宜于人名拉丁化,但这并不是音译继续存在的理由。例如,现任美国总统和前任财政部长本系同姓,为了不致混淆,前者取名“里根”,后者取名“里甘”,但这却抹煞了原名的固有信息。他们同姓这个信息对于一般人也许并不重要,但毕竟是音译抹煞了的信息,而且似乎不能说所有的人都不需要这个信息。随着全国人民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国际交流的日益发展,普遍推行人名拉丁化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也将日益增大。
为了消除目前科技出版物中音译的混乱局面以及所产生的种种弊端,为了有利于国际学术交流、推动文字改革,我建议科技工作者、出版工作者、语言工作者和文字改革工作者认真考虑是否可以在科技出版物中废除音译,统一实行外国人名拉丁化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