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术语 ›› 2025, Vol. 27 ›› Issue (2): 137-144.doi: 10.12339/j.issn.1673-8578.2025.02.020
摘要:
作为释义术语,“指”类释义提示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具有内部成员多、使用频次高且内部成员使用频次差异大、用法杂的特点。根据“指”前附加的限定成分的数量,可以将“指”类提示词分为:无限定“指”类提示词、单限定“指”类提示词、双限定“指”类提示词、三限定“指”类提示词和四限定“指”类提示词共五种。从提示模式看,“指”类提示词之前往往有一个其他意义;从词性上看,“指”类提示词主要用于名词性和动词性词语。“指”类提示词的主要功能为提示非字面义、转喻引申义和指称义。建议在今后修订中应重点修订那些用“指”类提示词提示字面义、隐喻引申义的词语,且如“后指”“后来指”等功能相同的“指”类提示词宜进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