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命名的思考与建议
张冬梅, 姜世勃, 石正丽, 谭文杰, 卢洪洲, 曹彬, 张文宏, 刘叔文, 钟劲, 肖庚富, 谢幼华, 邓凯, 赵金存, 杨子峰, 宋敬东, 陆路, 黄竞荷, 应天雷, 王乔, 施莽, 徐建青, 安静, 鲁凤民, 高福, 舒跃龙, 郭德银
2020, 22 (2):
5-10.
DOI: 10.3969/j.issn.1673-8578.2020.02.002
2019年12月,一种由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开始在武汉暴发流行。2020年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命名为COVID-19(冠状病毒病2019),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ICTV)的冠状病毒研究小组(CSG)建议把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既没有与疾病名称一致,也没有完全真实地显示该病毒本身的特征,因而立即引发关注和争议。基于COVID-19的病原学、流行病学和临床特征的基本信息,建议将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人类冠状病毒2019”(human coronavirus 2019,简称HCoV-19)。文章回顾并评价了CSG的命名方法,指出他们使用基于基因序列信息进行病毒命名的方法并不合适,建议采用传统的联系疾病的病毒命名方法对具有明显疾病特点的病毒如2019-nCoV进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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