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脓毒症(sepsis)一词目前不宜更改

黎鳌*   

  1. 第三军医大学全军烧伤研究所 重庆 400038
  • 出版日期:1999-09-15 发布日期:1999-09-15

Li Ao   

  • Online:1999-09-15 Published:1999-09-15

摘要: “脓毒症”一词原系从“sepsis”翻译的。查“sepsis”的原意为“腐败之意(Gr.decay)”,“Posisoning which is caused by the products of a putrefactive process”(摘自Dorland’s Medical Dictonary第24版)。即“sepsis”一词系指腐败过程产物所致之中毒现象。腐败过程可能是细菌感染的,也可能非感染性的,例如严重大面积烧伤坏死组织分解后吸收;急性坏死性胰腺炎等(当然它们也可继发感染)。因此,以往将sepsis译为脓毒症,尽管不够确切,尚有一定根据。近年来由于炎症介质,细胞因子研究的发展,认为过去“sepsis”所产生的症状,无论是感染性的或非感染性的均系全身炎症反应所致,因此提出了一系列名词:如“脓毒综合症(sepsis syndrome)”,“过度炎症反应”“全身性炎症反应综合征,SIRS”等。并认为MOF或MODS是由严重sepsis或SIRS引起。因此一时间,名词比较混淆,应用和理解也不一致。
1991年美国胸科医师学会(ACCP)与重症医学会(SCCM)联合召开了一次研讨会,对sepsis,SIRS,MOF等的定义作了讨论,并将结果发表在Critical,Care Med 1992;20:864-874。明确提出“Sepsis is the systemic inflammatory response to infection”(sepsis是全身炎症对感染的反应,或是对感染的全身性炎性反应)。并提出了sepsis诊断的标准与SIRS诊断标准同。显然sepsis的含义与以往不同。简单地说是由于感染所引致的SIRS。而感染可能是全身性的,也可能是局灶性的。
对此,“脓毒症”一词是否要改,如何改法。首先应予指出的是,“sepsis”一词现今的涵义虽不同了,但国外出现在教科书或文献的仍是“sepsis”,并未改,因为不需要改,只是将其新义予以介绍即可,不会造成误导。而如果我们将“脓毒症”改为其他新词,若干年后,我们的文章中已无“脓毒症”一词,致使年轻医生或学生阅读老的书籍、文献中出现的“脓毒症”一词时,就难理解,造成困惑。这不同于一些难译的新词,只是翻译得更确切些的问题,不存在上述情况。其次,有关sepsis,SIRS等词,国内外认识、理解尚不尽一致,两者的诊断标准也未统一。有许多问题在ACCP/SCCM文中也指出有待进一步研究。再者脓毒症一词已沿用几十年,成了习惯用语,牵涉到许多问题,例如烧伤创面脓毒症(burn wound sepsis),此处的“脓毒症”系由创面严重感染所致,有其特定的含义与诊断标准;又例如常用的所谓“脓毒性休克(septic shock),脓毒性热(septic fever)”等,它们有各自的特定的临床表现或诊断标准,而且不一定均系由于感染引起,例如严重创伤后,大量坏死组织或血肿吸收后,也可出现septic fever。
为此,建议“脓毒症”一词暂不更改。尽管“脓毒症”一词的含义不够确切,但已沿用数十年。目前只是将sepsis现今含义(sepsis是全身炎症对感染的反应)向读者介绍。也包括介绍SIRS含义。同时有条件的单位不妨作一些临床研究。待将来sepsis、infection、SIRS、MODS等的认识统一后,再广泛征求意见斟酌更改。 * 黎鳌院士是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创伤学名词审定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