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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外国科学家译名协调委员会正式成立

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 出版日期:1995-06-15 发布日期:1995-06-15

The Second Session of the Concilation Committee for the Translated Names of Foreign Scientists Has been Formally Established

Office of CNCNST   

  • Online:1995-06-15 Published:1995-06-15

摘要: 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简称全国名词委)于1995年3月29日在京召开了第二届外国科学家译名协调委员会成立大会。
全国名词委主任卢嘉锡教授到会做了重要讲话,并向新应聘的第二届译名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书。卢嘉锡教授高度称赞了第一届译名委员会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绩,表彰了他们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和兢兢业业的奉献精神,并预祝新的一届译名委员会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做好译名协调审定工作,保证全国名词委审定、公布的科技名词更具权威性,使我国科技名词的统一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全国名词委副主任潘书祥同志主持了成立大会,并向大会介绍了新译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及全国名词委的工作概况。他说,全国名词委自1985年成立以来,受到国家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各有关领导同志多次给予这一工作以很高的评价,可以说,科技名词统一工作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心和支持。目前,全国已有约1700名专家参加了名词工作的行列,其中两院院士就有170人左右。还有很多专家以书稿或座谈形式参加这项工作,全国数千位科学家组成一个整体,共同从事系统的科技名词审定工作,这在我国科技发展过程中前所未有。希望各位专家多发挥自己的专长和在社会上的影响,广泛宣传名词统一工作的深远意义,进一步扩大全国名词委和名词工作的影响,把科技名词工作开展得更好更深入。
外国科学家译名协调委员会成立七年以来,围绕译名审定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先后召开了20多次协调会,对3个学科近3000条译名逐一进行了严谨的协调定名。对一些难度较大,争议较多的译名,进行深入调研、反复推敲,并与学科专家多次磋商后方予确定。其中涉及到的科学家遍布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保证了全国名词委审定公布的名词术语的权威地位。
第二届译名委员会的组成在前一届基础上做了部分调整,由20名各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新的译名委员会增加了来自于外交部、北京外国语大学、国家科委情报所、国防科工委、北京图书馆、科学出版社、高教出版社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的委员,扩大了机构组成的覆盖面,不仅可以听取更广泛的意见和信息,也可将名词统一工作的影响辐射到更多的领域。
成立大会后,第二届译名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就本届委员会的工作任务、规划及《译名通则》的修订进行了讨论,与会者提出一些很好的建议,对于加强和改善译名委员会的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各位委员一致表示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认真搞好译名协调工作,广泛宣传名词统一的深远意义,为完成科技名词统一这项与科技发展配套的基础性工作,做出一代人的贡献。
本次会议对化工、公路、物理、医学等四个学科提出的428条译名术语,逐条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定名。在审定过程中,大家对改进工作提出了一些原则和建议,并希望各学科分委员会给予协助和支持:
1.“名从主人”问题。要求各学科上报需协调的译名术语时,注明所涉及科学家的国籍。如Helfrich deformation一词中的Helfrich,按“名从主人”的原则,如是德国人,应译为“黑尔弗里希”,如是荷兰人,则应译为“海尔弗里赫”;又如Guyton一名,如是英国人,应译为“盖顿”,如是法国人,则应译为“吉东”。
2.“约定俗成”问题。需协调的译名术语应注明该科学家的生卒年月及专业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译法。对于年代久远并在学术界影响范围很大的科学家人名,应当按“约定俗成”原则译名,而对近代或在世的科学家,特别是存在多个不统一的译名时应遵从规范。如Galileo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原译名为“伽利略”,按照“约定俗成”的原则,不应更正。而对于Gateaux(法国数学家),原译名为“伽斗”,现采用了规范用字,定名为“加托”;又如Joule一名,由于已广泛用作“功”的计量单位,所以保留“焦耳”的译名,而不取“焦尔”这一规范用字。而对于Edwin Herbort Hall(美国物理学家,1855-1938),原译为“霍耳”,现定名为“霍尔”。
3.有关日本科学家的译名术语应注明其汉字名。按照《译名通则》中“使用汉字的外国人,直接采用其汉字名”的规定,日本科学家译名应取其汉字名。但是,一些由英文等转译而来的日本人名并非与其汉字名一一对应。如,由于Kihara对应于“木原”等7条汉字名,Kono对应于“甲野”等34条汉字名,而导致无法定名,因此,建议各学科提交译名时,应提供该日本科学家所用的汉字名。
4.对并非以人名命名,而是以地名、公司名、商标名或其它方式命名的术语应加以注明。如本次提出译名中的“Omniscience device中的Omniscience,Thermetics device中的Thermetics并非人名,不宜译为“奥莫尼撒英斯装置”、“色尔麦替克斯装置”,而应取其意译。
5.对各语种译名术语字母上的符号“^”、“”等应当注全。例如,Kocher是英文,译为“科克”,如是Kocher,则是德文,应译为“克歇尔”。
6.对一些不规范的习惯译名,可以靠拢规范的应给予规范定名,而将习惯译名作为“又称”予以保留,以作为一种定名的过渡形式。如Benkelman beam(德)应当译为“本克尔曼梁”,原习惯译名“贝克曼梁”作为“又称”暂时保留,逐渐予以淘汰,对明确不再使用的原称,则注明为“曾用名”。
7.对一些国际上通用的字头缩略语不再按照音译汉字定名,而保留其字母形式。如FIDIC terms一词中的FIDIC为“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缩略语,我们直接定名为“FIDIC条款”,而不用“菲迪克条款”。
8.建议各学科在向译名委员会提交译名术语时,按照全国名词委下发的《外国科学家人名译名协调表》,对表格中所列“原文词条名”、“最常用译名”、“次常用译名”、“科学家国籍”、“生卒年月”、“主要研究领域”等栏目逐条认真填写,提供尽可能详尽的原始资料,以便译名委在定名时有更加充足的根据。另外,填写之后要对原稿的拼写、符号等认真校核,以免发生误译情况。
9.与会委员们希望全国名词委办公室及各学科名词审定分委员会将分委员会对协调后译名的意见和最终公布的译名情况及时反馈给译名委员会。
为期两天的会议开得很成功,学术气氛浓厚,注重实际效果,显示了新一届译名委员会精干、高效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