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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权益管理不同于数字版权保护

杨士强;张江   

  1. 清华大学
  • 发布日期:2005-06-15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VS.Digital Copyrights Protection

Yang Shiqiang and Zhang Jiang   

  • Published:2005-06-15

摘要: 版权保护(Copyrights Protection)是人们已经非常熟悉的概念,它泛指对作品的创作者、提供者、发行者的合法权利进行保护。
数字版权保护(Digital Copyrights Protection)指的是对多媒体内容进行数字化处理以后的作品进行版权保护的技术,它包含了版权使用的描述、识别、交易、保护、监控、跟踪和对版权所有人的关系管理等方面。它使得数字作品的创作者、提供者以及发行者可以保护其享有版权的数字作品不受侵犯。数字版权保护在目的、原则等方面与传统版权保护相似,但是涉及的技术和法律内容更为复杂,就其技术内容而言,数字版权保护的对象是所有带版权的数字内容,包括声音、文件、图像、视频、动画等多媒体作品以及软件、程序等等。
数字权益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是近几年出现的新概念,其是指在数字作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标定、描述、监督执行和管理其相应数字权益的一系列软、硬件技术和服务。数字权益管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数字版权保护。版权保护仅仅是保护版权所有者的利益,而数字权益管理则是管理和保护整个数字产品价值链中所有参与者的权益。一个典型的数字产品价值链包括:版权或内容所有者、服务提供商、消费者以及设备制造商。这个价值链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有各自相应的权益,只有当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达到一种和谐共存的状态时,这个价值链才可以运转出最大的社会和经济效能。人们经常将数字权益管理混淆于数字版权保护,统称“数字版权保护”或“数字版权管理”,都是不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