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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学”与“汉字学”辨析

沙宗元   

  1. 安徽大学
  • 发布日期:2005-06-15

Differentiation between Graphology and Chinese Graphology

Sha Zongyuan   

  • Published:2005-06-15

摘要: 在语言学中,“文字学”这个术语常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以不同民族文字为对象,揭示人类文字构成和运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另一种是指“研究汉字的学问”。目前,无论是从术语规范的角度出发,还是从人们现今的实际使用状况来看,后一种用法已经很不合适了,应予以剔除。另外,“研究汉字的学问”目前还有着多种异称:“文字学”、“汉字学”、“中国文字学”等,为避免术语使用的混乱,应确定学术界普遍认可的“汉字学”作为规范的正名。
先说“文字学”这个术语的由来。中国古代学者曾使用过“文字之学”这样的名词。《汉书·杜邺传》颜师古注:“小学,谓文字之学也。”颜师古所说的“文字之学”这一名称并未通行。宋代“文字之学”与“小学”异名同实,包括文字、声韵、训诂三个方面。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一:“文字之学凡有三;其一体制,谓点画有衡纵曲直之殊;其二训诂,谓称谓有古今雅俗之异;其三音韵,谓呼吸有清浊高下之不同。”到20世纪初,章太炎正式倡导建立“语言文字之学”[1],1910年浑然在《教育今语杂识》上发表《中国文字学说略》[2],正式启用了“文字学”这一名词。此后,朱宗莱、钱玄同等在北京大学开设“文字学”课程,编写“文字学”讲义,“文字学”一词开始被广泛使用和接受。
“文字学”这个术语长期以来是被用来专指“研究汉字的学问”这一概念的。这种用法非常普遍,就连许多著名学者的著作也都经常这样使用。文字并不只限汉字一种,为什么人们把“研究汉字的学问”称作“文字学”呢?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汉语中早先并没有“汉字”这个名词(“汉字”是在元代以后与其他少数民族文字作比较时才产生的一个词汇,直到近代,人们有了更多的世界范围内语言文字知识以后才逐渐使用起来),古人向来把汉民族通用的文字称为“文”、“字”或“文字”。20世纪之初,形成这门学科名称时,就很顺其自然地把它称作“文字之学”或“文字学”了。不过,后来的人们仍然这样沿用,则纯粹是由于对传统的遵从和习惯使然。
随着学术视野的逐渐拓展,人们逐渐认识到,用兼容世界一切文字的“文字学”来单独称说汉字研究这门学科,“无论从术语学的角度,还是从这门学科现今含有的实际内容来看,都已经不合适了。”因此,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就有学者开始把“研究汉字的学问”改称为“汉字学”,而用“文字学”这个术语来指称“以世界文字的一般性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3]。这个意见已经为语言学界越来越多的人所注意和接受,请看以下辞书和学者著作中有关“文字学”这个术语的用例:
《辞海·语言学分册》[4]:“语言学的一个部门。以文字为研究对象,研究文字的起源、发展、性质、体系,文字的形、音、义的关系,正字法以及各别文字演变的情况。”
《语言学百科词典》[5]:“语言学的分支学科。其研究对象是作为书写符号的文字,任务是揭示文字的发生、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即研究文字和语言的关系,不同类型文字的结构系统及其书写形式和规则、文字发生和发展的历史等。”
赵诚[6]认为:“文字是记录和传达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文字学就应该是研究这种书写符号系统的科学。”“现在世界上的文字有四百多种,作为研究文字的科学,毫无疑问地应该研究这些文字之间的共同特征,探讨这些文字在发展演化中的共同规律。”
周有光[7]说:“人类文字学是完整的文字学;汉字学只是局部的文字学。文字学的正规含义应当就是人类文字学。”
因此,从名词术语的理据性和系统性原则出发,我们认为,可以这样给“文字学”下这样的定义:以不同民族文字为对象,研究其起源、发展演变、性质和特点,不同文字体系的形、音、义关系,揭示人类文字构成和运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
再看“汉字学”。我们知道,中国古代称研究汉字的学问为“小学”、“文字之学”或“字学”。清末章太炎首倡“语言文字之学”之后,人们才开始正式以“文字学”指称研究汉字的学问。近现代以来,为了名称更加切合实际所指,学者们又在“文字学”之前加了限制词,称为“中国文字学”。我们曾对《中国文字学书目考录》一书收录的建国前出版的汉字学通论性著作进行了统计,冠以“文字学”或“中国文字学”之名的共有41部之多[8]
20世纪50年代以后,如何指称研究汉字的学科,出现了三种情况:
(1)继续沿用“文字学”和“中国文字学”。这些著作有姜宝昌著《文字学教程》(山东教育出版社1987年)、裘锡圭著《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88年)、邓志瑗著《中国文字学简说》(江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许进雄著《简明中国文字学》(学海出版社2000年)等。
(2)使用“汉字学”这一名称。如蒋善国著《汉字学》(上海教育出版社1987年)、石玉成著《汉字学初探》(云南民族出版社1996年)、陈燕著《汉字学概说》(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等。
(3)使用“汉语文字学”这一名称。如黄德宽、陈秉新著《汉语文字学史》(安徽教育出版社1990年)、许长安著《汉语文字学》(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等。
由此可见,直到今天仍然存在着将“文字学”、“中国文字学”、“汉字学”、“汉语文字学”这几个术语并行共用的混乱情况。在以上这几个异称当中,我们认为选定“汉字学”作为正名,无论从术语科学规范的角度,还是从这门学科现今含有的实际内容来看,都应当是合适的。
近年来,许多学者就选用“汉字学”这一术语,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杨五铭[9]说:“名为‘文字学’,全称应为‘汉语文字学’……近人多改称为‘汉字学’,研究汉字的性质、结构及其发展规律。”詹鄞鑫[10]认为:“通常所谓‘文字学’,其实应称‘汉语文字学’或‘汉字学’,过去也称‘中国文字学’,也欠妥,因为中国文字不仅是汉字,也有二十余种少数民族文字。”赵诚[6]认为:“在中国,由于长期以来,把汉字叫做文字,曾经有过不少文字学著作,基本上都是论述或介绍汉字的起源、性质、构成、发展、变化的,……这样的文字学实际上只能算是汉字学。”费锦昌[3]建议:“当论及以记录汉语的方块汉字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时,大家都用‘汉字学’这个术语,把‘文字学’归还给以世界文字的一般性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的那门学科。”朱德熙[11]曾说:“文字学按照传统的用法,有一定的含义。今天讨论的汉字问题超出了传统的文字学范围。叫文字学概括不了,所以我现在倾向于采用汉字学这个名称。”
参考各家意见,并结合这门学科具体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我们觉得给“汉字学”确定这样的定义是比较合适的:汉语语言学的一个部门。研究汉字的形成、发展、特点和性质,分析汉字的构成及其形、音、义关系,研究汉字改革、汉字规范和社会用字等问题。它包括古汉字学、现代汉字学等分支学科。
总之,由于历史的原因,“文字学”这个术语目前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以不同民族文字为对象,揭示人类文字构成和运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另一种是指“研究汉字的学问”。显然,无论是从术语的理据性出发,还是从人们现今的实际使用来看,后一种用法已经很不合适了,应予以剔除。同时,“研究汉字的学问”目前还有着多种异称:“文字学”、“中国文字学”、“汉语文字学”、“汉字学”等等,为避免术语使用的混乱,确定学术界普遍认可的“汉字学”作为规范的正名,也是很有必要的。

Abstract: The term “graphology” often has two meanings in linguistics: one is a science that opens out the general rules of composing and using different writings,the other specially indicates the learning of studying Chinese characters.At present,the latter is n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