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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国立编译馆及其科学名词审定工作

温昌斌   

  1. 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系
  • 出版日期:2004-09-15 发布日期:2004-09-15

National Institute for Compilation and Translation and Chinese Terminology Activities before 1949

Wen Changbin   

  • Online:2004-09-15 Published:2004-09-15

摘要: 1932~1949年间,国立编译馆负责当时的科学名词审定工作。它取得了较大成绩,编审(编订并组织专家审定)了一大批名词。同时,在名词编审中,它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近现代科学诞生于西方,在其传人中国的过程中,必须解决译名统一问题。明末清初,虽然西方科学传入中国已盛极一时,但译名混乱情形不严重。清末传入的西方科学远比明末清初来得多来得猛,此时译名混乱现象很多,译名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由传教士组成的益智书会和博医会、江南制造局、清政府学部审定科和清政府编订名词馆等组织为统一译名做了不少编纂、审定科学名词的工作。
进入民国后,译名统一的任务更为艰巨,相继有组织地审定(或审查)科学名词。1916年,医学名词审查会诞生,以审查医学名词为主。1918年,医学名词审查会奉教育部令正式更名为科学名词审查会,全面审查各科科学名词。到1927年,科学名词审查会已审查通过了一大批名词。1927年,南京政府改教育部为大学院。1928年,成立大学院译名统一委员会,负责科学名词的审定工作。该机构在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成绩,但没有公布过审定好的名词。同年,大学院改为教育部,科学名词审定事宜归教育部编审处办理。该机构也没有公布过审定好的名词。到此为止,名词混乱情形依然很严重。1932年,成立国立编译馆,负责名词审定工作。从1933年到解放前夕,教育部公布了多部由该馆编审的名词。在此期间,科学名词审定工作取得较大成绩,科学名词渐趋统一。
一、国立编译馆简史
1932年6月,教育部为加强学术文化图书编辑,成立国立编译馆,辛树帜担任首任馆长。该馆所需经费及工作人员薪水由国家拨付。该馆工作分编译和审查两大部分,编译部分包括编译各科名词、专著及教科图书等,审查部分包括审查教育部令各书局呈送的学校用教科图书及标本仪器等。成立之初,设编审、总务两处。编审处又分设人文、自然两组,名设主任一人,由专任编译兼任,主理各组编译及审查事宜;各设专任编审、特约编审及编审员若干人,分任编审及审查事宜。总务处设主任一人,由专任编译兼任,总理总务事宜。1933年7月,将专任编审改为专任编译,特约编审改为特约编译,编审员改为编译。同年11月,取消编审处,仍设自然、人文两组,改总务处为事务组。
1936年7月,陈可忠继任馆长。1937年7月,抗战爆发,奉令迁庐山,嗣徙长沙。次年复移重庆。1939年4月再迁江津白沙。在多人的呼吁下,政府于1942年改组扩大国立编译馆,原人文、自然两组保留,原事务组改为总务组,并增设三个新组:教科用书组、教育组、社会组。由教育部长陈立夫兼任馆长,陈可忠任副馆长。同年8月再迁至巴县北碚。
1944年2月,陈立夫不再担任馆长,由陈可忠复任馆长。1946年8月返回南京。1948年5月,陈可忠辞去馆长职务,由赵士卿继任馆长。1949年4月结束,撤至台湾。
二、国立编译馆编审名词的程序及审定名词的准则
在名词编审过程中,编译馆具体负责“起草,整理,及呈请教部审核公布之责”[1]。其工作程序大致为:先由国立编译馆搜集各科英、德、法、日名词,参酌旧有译名,慎于取舍,妥为选择,形成草案。每种名词的草案完成以后,分送各有关学会及各著名大学诸专家征求意见。复经教育部聘请国内专家,组织名词审查委员会(相当于今天的名词审定委员会),加以审定,然后请教育部公布[2]。编译馆没有规定明确的名词审定准则,根据公布的各科名词的凡例来看,编译馆组织的名词审定所遵循的准则是:(1)采用固有的或已通行的名词;(2)如无相当的固有名而又无通行的现成名,则采取意译;(3)如(1)(2)行不通,则采取音译;(4)新造字,多见于化学名词中,使用时有严密的原则。
三、国立编译馆在名词编审方面的成绩和不足
1.成绩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国立编译馆的组织下,到1949年,已经审定并出版的自然科学名词有18种(不含医学):化学命名原则(1933)、天文学(1934)、物理学(1934)、矿物学(1936)、发生学(1937)、气象学(1939)、普通心理学(1939)、电机工程·普通部(1939)、化学仪器设备(1940)、统计学(1944)、数学(1945)、化学命名原则增订本(1945)、电机工程·电化部(1945)、电机工程·电力部(1945)、电机工程·电讯部(1945)、化学工程(1946)、机械工程(普通部)(1946)[3]、比较解剖学(1948)。此外,笔者还发现以下5种医学名词已经审定并出版:药学(1933)、细菌免疫学(1937)、精神病理学(1940)、人体解剖学(1947)、病理学第一册(1948)。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1949年之前还有一批虽然没有出版但在进行中的自然科学名词29种(不含医学)。在整理付印中的有1种,即化学术语;在复审中的有3种:天文学(增订本)、地质学、土木工程·结构学部;二审本在整理中的有1种,即土木工程·测量学部;在初审中的有3种:物理学(增订本)、岩石学、土木工程·铁路与公路部;初审本在整理中的有7种:昆虫学、植物病理学、植物生理学、植物生态学、植物组织学及解剖学、人文地理、自然地理;初稿在油印中的有1种,即普通园艺学;初稿在编订中的有13种:生物化学、细胞学、组织学、普通动物分类学、脊椎动物分类学、植物形态学、植物园艺学、普通植物分类学、水利工程、机械工程·造船、机械工程·铁路机械、机械工程·自动车航空器、机械工程·工具仪器动力厂设备[4]
国立编译馆的名词编审工作促进了当时的科学传播和科学研究。时人对编译馆的这项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如“编译馆努力此项工作,成绩斐然”[5]
国立编译馆还组织过有限的名词审定方面的理论研究,比如组织专家讨论地名人名的音译标准。鉴于当时“西文地名人名之音译,向无完善标准,同名异译,学者苦之”[6],于是国立编译馆“拟定厘订地名人名音译标准原则草案,寄请各专家签注意见”[7]
2.不足
国立编译馆在名词编审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名词审定组织不健全
面对混乱的科学名词,一个好的名词审定组织应该像能驾驭复杂局面的强有力的政党。遗憾的是,建国后才出现这样的名词审定组织。国立编译馆时期的名词审定组织是不健全的,表现在:
编译馆不是专职的名词编审机构
在名词编审方面,编译馆虽然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但不是专职的机构。编审名词仅是其工作的一部分,该项工作常常受到其他工作的干扰[8]
各科名词审定委员会不够完善
各科名词审定委员会(当时叫名词审查委员会)往往是临时产生的,名词审定委员(当时叫名词审查委员)也是临时推选或聘请的,谈不上什么固定的任期。而科学名词的审定工作要求名词审定委员会的工作是连续性的。
(2)缺乏明确的审定条例
虽然各科名词的审定有自己的个性,但作为科学名词审定的一个子系统,必然服从于科学名词审定这个大系统。各科名词的审定必然遵循一些共同的原则,比如收词原则、定名要求、编排体例等等。所以,名词审定组织应该有明确的审定条例,以指导科学名词的审定。遗憾的是,这样的条例当时并未出现。虽然单科名词审定中往往也遵循一些类似的条例,但较为模糊,而且不同的科目有时会有冲突。例如,对于一些人名,有的科目保留原文,比如在《发生学名词》中,“人名暂从原文”[9];有的科目则按音译法译成中文,比如在《物理学名词》中,“西文固有名词,规定中文名词时,除遵依天文数学物理讨论会之规定外,其余均暂照商务印书馆中外人名地名对照表音译”[10]。明确的、适用于各科的审定条例直到解放后才公布。
(3)推广措施力度不够
国立编译馆有一定的名词推广措施,审定的名词通过教材审查工作,强制执行,但其范围仅仅限于中小学及民众教育教学用书(即:中小学教科图书、中小学课外读物及参考书、民众教育所用的图书)[11]
(4)不太重视理论研究
当时,对名词审定工作的标准、程序、推广等方面的研究论文很少见。此外,20世纪30年代国际上产生的一门专门研究各学科术语的一般性问题及普遍性规律的学科,即术语学,对统一名词工作有较好的指导作用,但当时并没有引进来。虽然在名词审定这项实践工作上,国立编译馆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除了组织专家讨论地名人名音译标准之外,它几乎没有组织什么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