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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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证”、“征”的用法应该规范

郭有声   

  1. 人民卫生出版社 北京 100078
  • 出版日期:2002-06-15 发布日期:2002-06-15

The Usages of “症” (zheng),“证” (zheng) and “征” (zheng) Should be Standardized

Guo Yousheng   

  • Online:2002-06-15 Published:2002-06-15

摘要: 由于我社出版图书领域的特点,我在长期做书稿的终审、终签工作中发现,各位责任编辑对“症”、“证”、“征”三个字的用法普遍存在很不一致的问题。当然,有些字在古代是通用的,语法上称为“通假”,后来才有了差别和分工。然而,因为没有统一的规范致使产生混乱,带来许多麻烦。例如:①在已出版的医学书籍中,这三个字的用法很不统一,甚至在一本书中前后用法都不一致;②编辑在审读加工中,对此也“拿不准”,经常来询问“用哪个好”;③有些作者、读者和医药广告公司也常有来信问这三个字应该怎样用。为了保证出书质量,在国家对此没有规范以前,我们在我社出版的医学书籍中,对这三个字作了“约定”。后来,我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查阅了有关资料,加上我个人的看法,把这三个字的用法“约定”了一下,以免“问来问去”,“改来改去”,不但质量难保,而且浪费时间和精力。
我们的意见如下:
症:用于症状、并发症。例如:临床症状、症状鉴别诊断、手术并发症等。
证:用于适应证、禁忌证。例如:手术适应证、手术禁忌证等。
征:用于综合征、征象、体征、指征。例如:唐氏综合征、临床征象、手术指征等。
鉴于这个问题带有普遍性,是困扰卫生出版界的常见问题,希望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抓一下,作出规范性的意见,使大家有一个统一的“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