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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能改沙漠化为荒漠化

李建树   

  1. 林业部三北防护林建设局 银川 750001
  • 出版日期:2000-12-15 发布日期:2000-12-15

Li Jianshu   

  • Online:2000-12-15 Published:2000-12-15

摘要: 摘要 沙漠是客观事物的存在。沙漠和沙漠化是我国自古沿用的两个名词。早被公众接受,不是近期才从英语翻译过来的。对于译文,经专家们多方查证,不存在“把荒漠错译为沙漠”的问题。《联合国防治沙漠化公约》经过六次谈判直到签约,并没有因为谈判时曾有过争议而改称荒漠化公约。治沙行业管理部门把签约后的《联合国防治沙漠化公约》改为《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把沙漠化改称荒漠化,不符合沙漠化这一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只能引起诸多方面的混乱。
近几年来,治沙行业管理部门将沙漠化改称荒漠化;进而把防沙治沙工程建设改为荒漠化治理。说这“是为了与国际接轨”。从而造成思想认识、沙漠普查、治沙规划、战略重点、资金投向、学术研究、学科设置、统计口径、社会分工、归口管理,乃至立法内容等诸多方面的混乱。严重地损害着我国早已形成独立学科的沙漠学的发展,也干扰了党和国家关于防沙治沙的战略决策。沙区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世人皆知,地球陆地表面广泛分布着沙漠化土地。正由于有这个客观事物的存在,沙漠和沙漠化这两个用语(名词)早被世界各国公认、沿用。我国远在晋代就有沙漠方面的记述。著名科学家竺可桢教授在《改造沙漠是我们的历史任务》[1]一文中早就明确指出:沙漠又称旱海或大漠,蒙古语为戈壁或额伦,维吾尔语为库姆,统指沙碛不毛之地。晋代法显《佛国记》中称为沙河,其中有一段是描写敦煌附近的沙漠。在唐玄奘《大唐西域记》中又称沙漠为大流沙或沙碛。竺可桢教授还特别强调:“而沙质者才称为沙漠。”毛主席的秘书田家英同志于20世纪40年代在延安《解放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的题目就是《沙漠化的展望》。水保专家陶克同志1951年在《中国林业》发表的《陕北的沙漠现状及其改造利用问题》一文,多处用过沙漠化这个词。显然,沙漠和沙漠化这两个用语(名词)是我国固有的,早被公众接受,不是近期才从英语词汇中译过来的。对于译文,经专家们多方查证,不存在“把英语词汇中的荒漠错译为沙漠”的问题[2]
《联合国防治沙漠化公约》,经过六次谈判直到签约,始终称为《联合国防治沙漠化公约》,并没有因为谈判时曾有过争议而改称《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当时争议的情况是,从第三次谈判开始,由于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资金用于治沙,而发达国家则尽量推脱承诺。发展中国家内部也有矛盾,非洲国家强调援助资金应该优先提供给非洲。于是就出现了不少国家的官员在为本国利益进行辩论时,任意将其沙漠化范围和沙漠化面积扩大的情况,从而引起是否要将沙漠化防治公约改成荒漠化防治公约的争议。显然,这是国际利益之争,是政治家和外交家们在寻找妥协用语,不是沙漠化科学定义之争。更重要的是,尽管有过这样的争议,但签约正式文本并没有改变,仍称《联合国防治沙漠化公约》(林业部治沙办公室根据签约的正式文本于1994年12月编辑出版的中、英文合订本可作例证)。同时,这个《公约》在第一条就首先声明:用语是为本《公约》的目的。也就是说,用语对《公约》签字国没有什么约束力和要求。这个国际公约的真正目的和要求在于为防治土地退化建立一套国际合作体系和行动方案,并不要求各国统一用语、名词、名称。显然,这对我国而言,本来就不存在“改”的问题,问题在于后来不知何故,我国治沙行业管理部门通过外交途径,要求将《联合国防治沙漠化公约》正式中文原件改为《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接着又在国内采取行政措施,将沙漠化一词改称荒漠化,将防沙治沙工程建设改为荒漠化治理。这就是所谓与国际接轨?!
事实证明,改沙漠化为荒漠化不符合沙漠化这一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荒漠化和沙漠化都是地理环境评价和分类专用名词,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不是同义语,更不能划等号。荒漠化是指由于气候变迁和人类活动等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干燥亚湿润地区的土地退化。涉及面很广。按地表组成物质,荒漠分沙漠、泥漠、岩漠、砾漠、盐漠,还有特殊条件下形成的寒漠。而沙漠是指荒凉无边无际的沙质地带,是荒漠中的一个类型,只限定在一定区域的土地退化。沙漠化是土地退化为沙漠的过程。正由于它具有地表由沙质覆盖这一特性,才称其为沙漠化。这是早被公众所接受了的用语。现在将沙漠化改为荒漠化,反映不出沙漠的个性,不符合沙漠化的本来面目。
改防沙治沙工程建设为荒漠化治理不符合我国国情,也干扰了党和国家防沙治沙的战略决策。我国是世界上沙漠面积大、分布广、危害严重的国家之一。正如竺可桢教授一再强调指出的:“荒漠中最大的祸害是风和沙”,急需治理改造。这是事物的一个方面。事物的另一方面是,我国沙漠的自然条件与泥漠,特别是岩漠、砾漠、盐漠、寒漠相比,较容易改造利用,而且因其资源丰富,生产潜力非常大。因此,我国也是世界上治沙历史悠久、规模最大、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国家,防沙治沙的科技水平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目前,全国人民正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防沙治沙的战略决策,按照规划开展大规模的防沙治沙工程建设。这就是我国的实际情况。据考证,我们的祖先为了求生存,早在数千年前就与沙漠抗争,留下不少业绩。中国共产党从创建政权起就非常重视防沙治沙。1942年,原陕甘宁边区靖边县委书记惠中权,由于领导人民防沙治沙成绩卓著,毛主席亲自为其题词:“实事求是,不尚空谈。”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当即就号召沙区人民“组织起来,防沙治沙,除害兴利,造福人民”。将治沙事业归口林业部管理(水土保持归口水利部)。1950年,西北军政委员会在榆林建立了陕北防沙林场,开展大面积的造林防沙治沙。东北军政委员会也领导东北人民营造西满防护林带,防风固沙。均由国家拨款。1959年,国务院成立了治沙领导小组,并在呼和浩特召开治沙工作会议,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防沙治沙热潮。中国科学院还组织庞大的考察队伍,对全国的沙漠进行科学考察,并在兰州建立了沙漠研究所,把沙漠和治沙作为一门科学,大规模地开展科学研究。197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我国风沙危害、水土流失严重和干旱地区建设三北防护林体系,把防沙治沙作为重点,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国际上被誉为“生态工程世界之最”。1984年,杰出的科学家钱学森教授从“我国约有16亿亩沙漠戈壁,和农田面积差不多,每年接受太阳能也差不多”的这一国情出发,提出了建立沙产业的理论,并预言有可能搞成第六次产业革命。从此,把我国的防沙、治沙、用沙引向在沙漠里利用太阳能,建立知识密集型、农业型沙产业的新阶段。1991年和1993年,在党中央的重视下,国务院作出防沙治沙改善和拓宽中华民族生存环境的战略决策,两次召开全国治沙工作会议,动员全国人民向沙漠进军,并制定颁发了防沙治沙规划和政策,把防沙治沙作为独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列入国家投资计划,着手起草《防沙治沙法》,把防沙治沙纳入法制轨道;还重申治沙归口全国绿化委员会、林业部管理(水土保持仍归口水利部)。通过这两次会议,我国的防沙治沙事业出现了崭新的局面。现在,改防沙治沙工程建设为荒漠化治理,若仅是用语的改变,名不副实,有关部门、学科难以认同和协调,公众也接受不了,只能引起混乱;若是名副其实的改变,荒漠化治理则包括沙漠、泥漠、岩漠、砾漠、盐漠、寒漠的治理,要实行战略转移,那是办不好的,只能削弱防沙治沙工程建设。显然,这不符合我国的国情,也干扰了党和国家关于防沙治沙的战略决策。
治理沙漠,造福人类,这个信念不能动摇。对我这个毕生从事治沙工作的人来说,退休后看到治沙战线目前出现的这种情况,深感忧虑。特此直言不讳,但愿有益于治沙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