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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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名字与精神

史光筠   

  1. 清华大学外语系 北京 100084
  • 出版日期:1999-12-15 发布日期:1999-12-15

Discussion on Name and Spirit from the Other Point of View

Shi Guangyun   

  • Online:1999-12-15 Published:1999-12-15

摘要: 读了方兴东同志讨论Internet应如何翻译的文章“名字与精神之间”*之后,有几点想法愿提出供译名研究者们参考。作者一开头引述了“百年孤独”中的话——许多事物尚未命名……还须用手指指点点。不过后面举出的实例,都是已有名字的,只有一个IT是没有给出中文名字的,虽然它也有中文名字(信息技术)。可见方兴东同志要讨论的,是译名问题,而不是第一次起名的问题。译名和起名虽有相似之处,也有根本的不同。起名或第一次命名一般由命名者决定,这是“名从主人”的原则。译名则受到原来的外国语和翻译规则两方面的制约,限制自然多一些。说起翻译规则,自然不像自然规律那样能够独立于人类的主观认识和意愿之外,而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一种约定俗成,随社会、语言、科技的发展而发展的东西。以Internet一词的译名为例,1997年7月18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发表了推荐名。其中第一条是小写的internet的译名是“互联网”,注释中加了一句“又称互连网”。第二条是大写开头的Interent,推荐名为“因特网”(见计算机世界报1997年8月4日131版)。推荐名在注释中明白解释了“互联网”和“因特网”的区别,后者特指由美国“阿帕网(ARPAnet)”发展而成的互联网,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它主要采用TCP和IP,而这里IP是Internet Protocol的简称,是特殊的因特网的协议。由于它被普遍接受,使用它的成本日益降低,必将日益普及。也正因如此,它在安全保密方面暴露出越来越大的缺点,不能满足许多特殊的需要,因而不可能成为全球唯一的互联网,而只能是一种互联网。The Internet is an internet,not the internet。现在发展很快的IP电话,就是使用因特网协议的电话,如果使用随便什么互联网协议,那通用性就差了,使用费用就会提高,也就不易发展了。方兴东同志在文中谈到统一命名。抽象地说,这是指同一个事物,同一个外语词应该有同一个译名。这似乎是无庸置疑的,但也要具体分析。从下文的内容看,作者主要指的是英语Internet和internet该有同一个译名。这是把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混淆起来了。英语中有许多普通名词改成大写开头变成专有名词,如black,white,tailor,smith,carpenter等普通名词,也可以是人名,那时按照汉语翻译的公认规则,要用音译,译成布莱克,怀特,泰勒等。文中说“专家们出手了……要一呼天下应……忽略了这场革命的特殊性,无法理喻互联网这股新兴力量的真谛。”把专家们(现在谈论的是国家进行规范化工作的一些组织,作者接着还谈了国际标准化组织)说成是主观愚蠢而又专制的一批人。这合适吗?符合实际情况吗?文中说“‘因特网’明显是一个摆着知识分子姿态搭成的……毫无意趣、毫无生机的名字……如果你跟一个普通工人、一位农民、讲文绉绉的‘因特网’,能让他们摸得到头脑吗?”。技术名词都要有意趣和生机吗?把科学家、技术专家和工人农民对立起来,好像只要把因特网改称互联网,广大工农群众的知识水平就会一下子提高起来。专家们太认真,区别了本来不同的东西,反倒妨害了我们国家进入信息社会、知识经济了。文章最后说到这两个名词之争代表着两种力量和两种思想的正面冲突……与意识形态无关,只是因为我们缺乏最基本的平民意识。如果缺乏最基本的平民意识,那还与意识形态无关吗?把技术问题上纲上线,使我们想起了前苏联的李森科和六七十年代那场“革命”。有一点作者是绝对正确的,那就是他所说的,因特网这个译名享受不到胜利的欢呼和花环。专家委员会提出了两个名词,代表着不同的事物,并且是作为推荐名提出的。有不同意见完全可以使用其他名词,如果反对的道理成立,委员会将来还可以修改。当然不会有人给哪个名词欢呼和花环。 *原文附载于本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