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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sis汉译名之我见

成建军   

  1. 《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报》编辑部 济南 250014
  • 出版日期:1999-09-15 发布日期:1999-09-15

Cheng Jianjun   

  • Online:1999-09-15 Published:1999-09-15

摘要: Sepsis一词来源于希腊文sēpsis,意为“腐烂,腐化,腐败”。sepsis在港台译作败血病。大陆地区则因septemia(同septicemia)被译作败血病,将sepsis习惯上译作脓毒症(病)。由于此词引入医学领域时涵义较为宽泛,人体由于感染致病菌后病变部位腐败化脓,或因致病菌侵入血液循环系统,随血行播散至身体各处而引起的腐败化脓现象都可冠之以sepsis,因此有人建议用“全身炎性反应综合征”来作为其汉译名,后经专家确定“全身炎性反应综合征”另有所指,又有人主张将其改译为“全身性感染”或“感染中毒症”,也因意见不一,未有定论。
依笔者拙见,此词汉译名仍按习惯译作:脓毒症”较妥。
在英汉对译过程中,先得确切把握被译词的英文涵义,再选择能切实反应英文原词涵义的中文词来作其汉译名,这是英汉对译的基本点。我们先对sepsis的英文涵义来作一明确认识。Dorland著《图注医学辞典》(美国W. B.Saunders Company 1974年第25版)释sepsis为“致病菌及其毒素出现在血液(或其他组织)中;或与此种现象相关的状况”。Webster著《新二十世纪辞典》(美国William collins Publishers.INC.1979年第2版)释为“由于血液中吸收了病理性微生物(作为致脓物质)而引起的中毒;败血病”。Stedman著《医学辞典》(美国The Williams & Wilkins Company 1972年第22版)释为“血液及组织中出现各种脓变和其他病理产物及其毒素,败血病是其常见类型”。分析以上三家权威辞典对此词的解释,我们发现:①Dorland与Stedman均认为致病菌及其毒素在血液及其他组织中出现属sepsis定义范畴,而Webster则将其局限于致病菌及其毒素只在血液中出现,这样一来,就缩小了sepsis定义的外延,故应以Dorland与Stedman的解释为准。②三家定义均强调sepsis系致病菌及其病理产物(或毒素)所致,而Webster与Stedman更明确突出了“脓”这一病理概念。③Webster认为sepsis又一层涵义即指败血病(此即港台译名之依据),而Stedman则认为败血病仅是sepsis一常见类型。应以Stedman解释为是。因败血病仅是由于致病菌在血液中的出现而引起,而sepsis尚包括致病菌在其他组织中出现,其内涵涵盖了败血病。可见,将sepsis译作败血病是不太合理的。④Dorland定义中“与此相关的状况”系指由于致病菌在血液或组织中出现而引发的患者的临床病变。
由上分析可知,sepsis系由致病菌及其病理产物(或毒素)而引发,致病菌及其病理产物(或毒素)中文均可理解为“毒”。Webster与Stedman又明确指出sepsis与“脓”这一病理概念有关,则“脓”在其汉译名中也应有相应位置。sepsis系指致病菌及其病理产物(或毒素)所引发的临床病变,即“症”(或“病”),则其汉译名中有一“症”(“病”)字也可。总而言之,选择“脓毒症(病)”作sepsis汉译名是较为合理的。
在医学文献中,sepsis是作为词素与别的词素组织起来专指由致病菌引发的多部位感染化脓的炎症表现的一系列病症。如sepsis agranulocytica(粒细胞缺乏性脓毒病)、incarcerater sepsis(箝闭性脓毒病)、oral sepsis(口腔性脓毒病)、sepsis intestinalis(肠性脓毒病)等。作为词素出现在病名中,要求sepsis汉译名精炼且能确切反应其病理特征,“脓毒症(病)”正合此要求。相比之下,“全身性感染”“感染中毒症”既冗长且涵义甚为隐晦,不适合作sepsis的汉译名。
另外,sepsis译作“脓毒症(病)”在国内历时已久。许多较为权威的医学词典如《英汉医学词典》、《汉英综合科学技术词汇》、《英汉现代科学技术词汇》等都以“脓毒症(病)”作其汉译名。故而,以“脓毒症(病)”作本词译名也是符合传统,且较易为各级医疗技术人员所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