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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媒体应慎用字母词

周庆生   

  1. 中国社会科学院
  • 出版日期:2004-06-15 发布日期:2004-06-15

Zhou Qingsheng   

  • Online:2004-06-15 Published:2004-06-15

摘要: 语言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不断扩大,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字母词进入汉语的数量不断增加,字母词的使用范围正在拓宽。无论是在科学、技术、网络、学术及对外交流等领域,还是在民间个人特别是白领青年当中,越来越多的使用者们认为,字母词未经汉化就直接在汉语中使用,既可以使语意表达更加快捷、简明、醒目、方便,也可以显示一种洋气、鲜活、轻松、时髦的风尚,从而使汉语变得更加多姿多彩。
就我国的非主流媒体语言或非官方语言而言,字母词的大量涌入是一种自然现象,是一种非官方行为,字母词完全可以通过自然选择自我调节的方式,求得自身的发展和完善,学者大可不必对其说三道四或者妄加干预。但是,在面向大众、面向全民的主流媒体以及有关的窗口服务行业,单独使用字母词而不加任何汉字注解,至少会引发三个方面的问题:(1)有可能损害国家或政府的形象,(2)会人为制造出一些新的语言障碍,(3)有可能导致消费者的误解,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一、字母词与国家政府形象
国内许多企业事业组织都有自己的英语名称,这些名称适用于国际交往,不适宜在国内大众场合使用。虽然英语已经成为我国第一重要的外国语言,但毕竟还不是我国的官方语言。在国内大众场合,国内企事业组织的名称只冠以英语的缩写形式——字母词,而不标注汉语汉字,是会带来诸多问题和负面影响的。譬如:
中央电视台是中国国家电视台,除了第9频道是英语频道外,其他13个电视频道均为汉语普通话频道,13亿国人是中央电视台的主要观众。《语言法》第十四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可是,中央电视台的台名只用字母词CCTV(China Central Television的缩写),不用汉语汉字。殊不知,一个国家的法定语言或官方语言,就像这个国家的国旗和国徽一样,是国家主权和尊严的象征,同时也是国家身份和民族认同的重要纽带。字母词在中央台的单独使用,无疑会使国人的自尊心、自信心、国家的形象、国家语言文字法的威严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其他很多电视台的台名也都只用字母词,不标注汉字。
面对这些本身也不尽规范的字母词,广大电视观众在挑选频道时,又怎么能不感到困惑、茫然和不方便呢?
另外,北京正在筹建一个商务区,其英文缩写是CBD,可是在北京的各主要报纸媒体中,只用字母词CBD,极少使用汉字词“商务区”。例如,“多中心,指在市区范围内建设CBD、奥运公园、中关村等多个综合服务区”(《北京晚报》2004年2月16日第16版)。这种用法既影响了政府及主要媒体的形象,也给广大读者带来困惑和混乱。
二、字母词和语言障碍
主流媒体单独使用字母词,往往会使大多数读者无法确定这些字母词的确切含义,从而人为地在读者和媒体之间设置一道语言障碍。
从写作和编辑的角度来看,一个企事业组织的名称,特别是那些不知名的机构名称,第一次在一篇文章中出现时,都要使用全称,同时注明该全称的缩写形式,然后再直接使用该缩写词。这种表达方式既简单明了,又不会使读者感到误解或茫然,因此一直是国内外媒体自觉遵循的一条通则。可是近期以来,我们的一些媒体在报道中只用字母词,即英文全称的缩写形式,不用全称和汉字注解,请看下例:
在英国UMIST大学从事访问研究半年(《光明日报》2004年2月9日B2版)
根据WTTC的世界权威研究报告显示(《光明日报》2004年2月23日B2版)
比如在IBA等世界知名的计算机企业中(《光明日报》2004年2月12日A2版)
上引三句中的字母词UMIST,WTTC和IBA,原文均未做出具体注解。这三个词对英语国家的多数读者来说,都很难做到“望文生义”,更何况我国的广大读者,恐怕更会感到一头雾水,不知所云了,即使查阅《新英汉词典》及相关工具书,也无法找到这些字母词的确切含义。
有些字母词虽然指称某种新技术、新事物或新概念,但是它们的汉语译名可以从英汉词典中查到。作者或编辑在使用这类字母词时,若能夹注汉译名称,将会给国内广大读者带来很大的方便,可是,我们的一些新闻媒体却不然,使用字母词时,只列英文不注中文,结果是人为地在广大读者面前,设置了一道语言屏障。譬如,
“在发达国家开展OEM业务或兼并重组当地知名品牌拓展市场”(《光明日报》2004年2月20日A4版)中的字母词OEM指称什么,原文只字不提,经查字典,该词是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的缩写,译为“初始设备制造厂”,指从其他厂商买进配件再生产出如计算机系统等复杂设备的厂家。
“专业服务上将提供生物制药中试、农业生物技术、PCR检测等服务”(《光明日报》2004年2月11日A3版)中的字母词PCR是什么意思,原文也未提及,查证后,该词是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的缩写,指“聚合酶链反应”。
面对以上引述的这些字母词,只有英文字母没有汉字注释,广大读者又怎能不感到无所适从呢?
三、字母词与民事纠纷
在服务部门,单独使用字母词,也会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譬如,2003年,上海机票上只印了字母词,致使乘客走错了机场,引发出一场不必要的司法纠纷。
上海原本只有“虹桥机场”,自从“浦东机场”启用后,上海就有了两个机场。上海机票上分别用字母词PVG和SHA来指称“浦东机场”和“虹桥机场”,没有注明这两个机场的汉字名称,不少购买了从浦东机场起飞班机的乘客,还是按照老习惯来到虹桥机场乘坐飞机,结果错过了航班起飞的时间。
相关律师认为,机票上只印字母词PVG和SHA,不使用汉字,旅客无法明确判断该字母标示的是虹桥机场还是浦东机场,可以说,航空公司侵犯了乘客的知情权。相关学者认为,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英文字母的含义,所以机票上必须用汉字标明机场名称,这样才能方便乘客。如果只用字母词,还是对本民族语言的不尊重。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要有国际流行的语言和标志,但是决不能抛弃本民族的语言。
四、字母词的使用范围和原则
对于字母词的使用,既不能一概否定,也不能任其蔓延,使用时应该遵循必要的原则和规范。笔者认为,在主流媒体及官方领域,字母词的使用应该遵循严格的借词原则和规范。
1.对于外来的新术语新概念新事物,凡是能翻译出来的,一般就不要借用,比如,禽流感 (bird flu)就不宜使用字母词BF来表示。
2.对于译名比较固定,不宜产生其他不同译名的,如“中央情报局”,其缩写形式宜用“中情局”,而不宜使用CIA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缩写形式宜用“北约”,不宜用NATO (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同理,“世界贸易组织”的缩写形式宜用“世贸”,不宜用WTO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3.中国企事业组织的名称一律不用字母词(参见《语言法》第十四条第四款)。
在非主流媒体及非官方领域,字母词的使用规范可以放宽,甚至可以不加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