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西方语言中“法律”的同质性体现在其言语行为是命令、授权、禁止、约束和规劝,马克思主义法律概念的政治语用功能具有工具性、经济决定性、意志性和运动消亡性的政治语用含义。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法律”充当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工具,内涵不断深化,进而实现法律语言的政治语用功能。
赵冰洁, 周子伦, 陈英. “法律”词源、翻译及语用功能[J]. 中国科技术语, 2025, 27(4): 55-58.
ZHAO Bingjie, ZHOU Zilun, CHEN Ying. Etymology,Translation,and Pragmatic Functions of the Term “Law”[J]. China Terminology, 2025, 27(4): 55-58.